《光明日報》關注山東安丘鄉村治理:黨建引領“三治融合”

稿源時間:2018-08-23 14:57:09  文章來源:齊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摘要】8月22日出版的《光明日報》第5版刊發了山東安丘市委書記李新閣署名文章《黨建引領“三治融合” 健全鄉村治理體系助力鄉村振興》,介紹了山東安丘以黨建帶動的“三治融合”鄉村治理路線。通過強化基層黨組織建設,落實村民自治制度,強化法治,推行德治,構建現代鄉村治理體系,為鄉村振興提供制度基礎和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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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2日出版的《光明日報》第5版刊發了山東安丘市委書記李新閣署名文章《黨建引領“三治融合” 健全鄉村治理體系助力鄉村振興》,介紹了山東安丘以黨建帶動的“三治融合”鄉村治理路線。通過強化基層黨組織建設,落實村民自治制度,強化法治,推行德治,構建現代鄉村治理體系,為鄉村振興提供制度基礎和重要保障。報道全文如下:

  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是一項系統工程,鄉村治理是其中的基礎一環,關係鄉村振興的成敗。山東安丘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傳承和弘揚“紅船精神”,探索推行以基層黨建為引領,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鄉村治理路子,努力構建現代鄉村治理體系,為鄉村振興提供制度基礎和重要保障。

  以強基固本為核心,讓農村基層黨組織全面過硬

  圍繞夯實基層基礎,組織實施“五大行動”,全面推進農村過硬支部建設,發揮基層黨組織在鄉村振興中的戰鬥堡壘作用。

  實施“頭雁領航”行動。強化農村黨組織書記管理考核,組織866個行政村“兩委”班子,每年公開承諾年度工作目標,嚴格落實相關制度要求,督促村黨組織書記履職踐諾、幹事創業。開設“村黨支部書記論壇”,每季度組織部分優秀村黨組織書記講經驗、談體會,在相互交流中共同提高。堅持典型引領,每年選樹80名“富民強村好支書”。

  實施“五事爭先”行動。深化農村黨員積分制管理,組織黨員在幹好本職事、完成組織事、做好身邊事、管好家庭事、參與公益事等五個方面,創先進、爭優秀,激發黨員隊伍活力。在鎮街區設立集中教育轉化黨支部,充分運用黨員積分結果,與支部生活日、黨員政治生日、民主評議黨員、穩妥處置不合格黨員有效結合,確保取得實效。

  實施“星級創評”行動。組織開展村級黨組織評星定級,細化星級創建標準,按照五個等次進行評定、動態調整。每年組織星級驗收評定,原則上五星級黨組織比例不超過20%;對評定為二星級以下的視情況列為軟弱渙散黨組織,採取市鎮領導班子成員挂點、派駐工作組、選派第一書記等方式,抓好集中整頓,促進轉化提升。

  實施“服務提升”行動。按照“一廳一校十室+N”標準,加大農村社區服務中心改造提升力度,推進機關人員、管理許可權、服務事項“三個下沉”,同步健全完善相關制度。按照“六有”標準,抓好黨群服務站建設,推進村級組織活動場所上檔升級。

  實施“強筋壯骨”行動。按照“消除空殼村、扶持薄弱村、壯大富裕村”的思路,通過實施村集體經濟發展三年提升計劃,著力增強自身“造血”功能,力爭年內村集體收入5萬元以下的村收入平均增長30%以上。

  以“陽光議事日”為抓手,讓農村自治“實”起來

  以“陽光議事日”為抓手,推動村級自主議事、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監督,真正讓群眾的事群眾説了算。

  “一月一議”,完善村民自主議事。每月固定一天,在村黨組織的領導下召開“陽光議事日”會議,村“兩委”成員、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全體黨員和村民代表參加,內容主要包括村集體資産處置、低保戶評選、惠農補貼發放等。

  “一村一約”,完善村民自我管理。結合“傳承好家風家訓家規”活動,制定村規民約。積極探索村民理事會、懇談會等協商形式,建立健全民意徵集、溝通醞釀、意見反饋等制度,保障村民有效參與村級事務管理。

  “一村一網”,完善村民自我服務。重點圍繞發展農業規模化經營、完善基礎設施、操辦紅白事等方面,建立村“兩委”主導、黨員帶頭、村民共同參與的村級自我服務機制。健全完善農村黨員責任區制度,推動聯繫服務群眾常態化、長效化。

  “一月一曬”,完善村民自我監督。嚴格落實“三務”公開辦法,村級事務每月通過公開欄、召開會議、廣播喇叭等形式進行公開;對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項,隨時公開。

  以公開聽證為重點,讓農村法治“嚴”起來

  深化信訪矛盾公開聽證制度,健全法律公共服務體系,把普法教育融入矛盾化解全過程,讓群眾辦事依法、遇事找法成為行為準則和自覺習慣。

  成立一個“評審團”。經過市鎮兩級系統法律培訓,培養一批集學法良師、用法參謀、維權代理于一身的法律“明白人”,影響和帶動身邊群眾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同時,結合“一村一法律顧問”,整合鎮村法律工作者、法律服務志願者等,成立信訪矛盾化解聽證評審團,參與矛盾化解。

  建設一處“服務室”。依託鎮街便民服務中心、社區黨群服務中心、村級黨群服務站,設立鎮、農村社區、村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室),健全規章制度,作為化解矛盾糾紛、提供法律諮詢的服務陣地。

  推行一項“硬制度”。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化解矛盾糾紛,對涉及鄰里糾紛、土地邊界、房屋建設等信訪問題,由鎮街幹部主持,組織矛盾糾紛當事人、信訪矛盾化解聽證評審團等參加,在村或社區法律公共服務室進行公開聽證,推動矛盾糾紛陽光化解。

  以家風晾曬為關鍵,讓農村德治“活”起來

  開展“傳承好家風家訓家規”活動,以身邊人、身邊事等鮮活事例,營造崇德向善、誠信友愛的社會風尚。

  形成一批好家風家訓家規。依託支部生活日、“陽光議事日”等,組織村“兩委”幹部、黨員和村民代表等人員,深入挖掘提煉家風家訓家規。

  成立一個百姓道德評議團。由威信較高、説理能力強的老黨員、老幹部和村民代表擔任成員,制定村民道德規範,促成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和個人品德養成。

  開展一月一典型評選活動。結合“傳承好家風家訓家規”活動,各村每月確定一類先進典型,按照黨員群眾代表推薦、道德評議團評議、“陽光議事日”會議表決等方式,評選出一批“先鋒黨員”“孝親敬老好媳婦”“致富能手”“最美家庭”等系列先進典型,提升黨員群眾的思想道德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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