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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2018年再精簡9項國資監管事項

稿源時間:2018-01-15 15:21:58  文章來源:中國山東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摘要】日前,《省國資委以管資本為主進一步推進職能轉變實施方案》獲得省政府同意。按照《方案》,為進一步提高國有資本運營效率和配置效率,增強國有企業活力,今年我省將在原先基礎上再精簡9項國資監管事項。

  日前,《省國資委以管資本為主進一步推進職能轉變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獲得省政府同意。按照《方案》,為進一步提高國有資本運營效率和配置效率,增強國有企業活力,今年我省將在原先基礎上再精簡9項國資監管事項。

  自2014年起,按照“能放則放”“能授則授”的原則,省國資委已分兩批精簡了27項國資監管事項。數據顯示,通過將依法可以由企業董事會自主決策的事項交給企業,企業請示省國資委辦理事項年減少40%以上,省國資委對企業批復性文件年減少近50%,保留的審批事項辦理時限縮減了一半以上。

  今年我省將再精簡的9項國資監管事項,包含5項取消事項,分別為:組織省管企業職工技能大賽、指導省管企業內部資源整合與合作、審批省管企業子企業分紅權激勵方案、審批省管企業重組改制中離退休和內退人員相關費用預提方案、指導和監督省管企業開展全員業績考核工作。對於這些事項,我省將重點加強事後備案和規範指導。

  延伸到省管企業子企業和市、縣(市、區)國有企業的監管事項,原則上歸位於集團公司和市、縣級國有資産監管機構,由此形成4項下放事項,分別為:省管企業所出資企業的改制、國有産權轉讓、合併、分立、解散、清算、申請破産(國家另行規定的除外);審批省管企業所出資企業的國有産權進場轉讓事項;備案省管企業所出資全資企業以公積金或未分配利潤轉增國有資本金事項;地方國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審批許可權。

  省國資委政策法規處相關工作人員介紹,在簡政放權基礎上,省國資委已制定了《山東省國資委權力清單》,今年將按照《方案》對清單進行動態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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