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山東2月2日訊(張靖浛) 2月1日,淄博市禁毒辦召開溴素等5種物質被列管新聞發佈會,通報國家6部委《關於將N-苯乙基-4-哌啶酮、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N-甲基-1-苯基-1-氯-2-丙胺、溴素、1- 苯基-1-丙酮5種物質列入易制毒化學品管理的公告》。淄博市禁毒辦常務副主任、淄博市公安局禁毒支隊支隊長胡源參加發佈會,淄博市公安局宣傳處副處長王華明主持會議。
發佈會通報溴素、1-苯基-1-丙酮等5種物質,于2月1日被正式列入易制毒化學品管理,相關企業對該5種物質的生産、經營要按照《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向藥監、安監等部門申請許可,購買、運輸等活動應向公安部門申請許可、備案。
凡違反易制毒化學品相關管理規定,非法從事易制毒化學品生産、經營、運輸活動的,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嚴厲打擊。同時,鼓勵廣大人民群眾直接通過淄博市公安局毒品違法犯罪舉報電話“0533-2136611”舉報涉毒違法犯罪活動,淄博市禁毒辦將依據規定兌現獎勵1000-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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