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拆違拆臨在各地的展開和推進,騰出的地塊怎麼用成了老百姓最關心的話題。4月17日,濟南市規劃局公佈了後續利用規則:有規劃的優先按規劃實施,暫時無法按規劃用途實施的,責任主體應按照“以建綠為原則、不建綠為特例”的原則,確定規劃實施前的暫時用途。
記者從濟南市政府相關部門印發的《拆違拆臨地塊後續利用工作規則》中看到,佔用現狀山體、綠地、道路、河道,現狀農林、村莊集體建設用地,及現狀居住小區或單位權屬用地內部公共空間的,應恢復原有用途;規劃為綠地、廣場、道路、河道、交通場站、市政公用設施、公益性公共服務設施的,應優先按規劃實施。
對拆後地塊暫時無法按規劃用途實施的,濟南市規定,責任主體應按照“以建綠為原則、不建綠為特例”的原則,確定規劃實施前的暫時用途。其中,針對規劃為山體公園、大型城市綠地或廣場的;規劃為道路、河道、交通場站、市政公用設施、公益性公共服務設施的;臨路、沿河的空閒地等情形的,在按規劃實施前應作為暫時綠地。
此外,按規劃實施前,在不新建建築物、不影響遠期規劃實施、不對周邊産生不利影響的前提下,對面積大於500平方米的空閒地,周邊現狀居住區較多、休閒健身設施較為緊缺的,可結合綠地局部設置休閒健身廣場。對面積大於2000平方米的空閒地,周邊現狀公交停車設施緊缺的,可結合綠地局部設置公交停車場等。
濟南市還規定了拆後利用的詳細流程。包括:拆後利用計劃應于市拆違拆臨計劃臺帳公佈三日內,報市拆違拆臨地塊後續利用辦公室。對拆後恢復原狀的,無需市拆違拆臨地塊後續利用辦公室審查,由責任主體直接組織實施。按規劃實施的,按基建程式辦理相關手續。
擬作暫時綠地的,無需市拆違拆臨地塊後續利用辦公室審查,應報園林部門備案。其中,佔地超過1000平方米的利用方案需報園林部門審查。
申報綠地之外暫時用途的,市拆違拆臨地塊後續利用辦公室會同相關部門對申報用途進行審查,並將審查結果函告申報主體。經審查不同意申報用途的,責任主體仍需按照綠地組織公示、實施。
按照濟南市規定,各區(縣)政府作為拆違拆臨地塊後地塊利用的責任主體。區(縣)拆違拆臨地塊後續利用辦公室負責制定拆後地塊利用計劃,公示拆後利用方案。屬於城市高架橋、高速路管理範圍內的,由市交通運輸局會同區政府制定拆後利用計劃,公示拆後利用方案,並組織實施。
據了解,“拆違拆臨、建綠透綠”作為今年省會一項重點工作,濟南市要求,全市建成區內凡是未依法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未按照規劃許可證規定建設的建築物、構築物、臨時建築物以及各類違法違規戶外廣告,均屬拆違拆臨範圍。
截止目前,濟南市第一期288處違法違章建設拆除完畢;第二期8855處拆除計劃臺賬已公佈,各區正在落實拆除工作。濟南市規劃局在認真調查摸底拆違拆臨情況後,已提出適宜綠化的67個地塊清單,提供給相關部門和區政府。
歡迎廣大網民為中國網山東提供新聞線索,積極投稿。中國網山東熱線電話:【0531-88556593】 投稿郵箱:zgwsdchina@126.com 中國網山東微網志:http://weibo.com/aixinqiye 微信公眾號 :sdpd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