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揭秘冒充公檢法詐騙犯罪騙局
據山東省反電信網路詐騙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冒充公檢法類詐騙,犯罪嫌疑人通過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通常冒充北京、上海、武漢、廣東等地的公檢法人員,編造被害人各類證件被異常使用或莫須有的違法犯罪行為,謊稱被害人發往某地的快遞包裹藏有毒品或多張身份證、銀行卡,涉及販毒、洗錢、拐賣兒童等犯罪,以及被害人的身份證被冒用、被害人的醫保卡被盜刷;社保卡超出報銷額度等;打著幫助被害人洗脫罪名的幌子,令其將錢款存入指定的“安全賬戶”配合“調查”、“核查”、“凍結”;若此時被害人未相信犯罪嫌疑人的恐嚇,犯罪嫌疑人會向被害人發送虛假的“凍結管制令”、“通緝令”等虛假文書繼續實施詐騙。從被害人電話接通到轉賬匯款的整個過程,電話始終處於通話的狀態,且詐騙分子不斷要求被害人不得告訴任何人,包括配偶、子女和警察。
該類詐騙案件兩大突出特點:一是作案方式多樣,作案手法隱蔽。犯罪嫌疑人編造各種虛假事實進行詐騙,先是恐嚇被害人涉嫌犯罪,然後利用假傳票、假通緝令等騙取被害人信任,甚至實施連環詐騙,作案手法不斷變化。犯罪嫌疑人往往通過改號軟體,偽裝成公檢法單位的真實電話號碼撥打被害人電話或發送短信,即使被害人通過114查號臺進行核實,也較難發現其中問題。二是犯罪手段迷惑性強,涉案金額較高。犯罪嫌疑人冒充公檢法機關人員身份,恐嚇被害人涉嫌犯罪,並利用非法購買的公民資訊偽造通緝令迷惑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能夠準確説出被害人身份資訊,大大增加了被害人對詐騙電話或短信的信任度,並且被害人因欠缺相關法律知識又急於證明清白,容易從思想上被犯罪分子控制。被害人一旦上鉤就會被“吃幹榨凈”,涉案金額巨大甚至特別巨大,經常發生百萬元以上的案件。
牢記警方提醒謹防上當受騙
警方提醒:公檢法機關絕對不會對違法犯罪行為通過電話進行調查處理;醫保、銀行、運營商、快遞物流、公安、檢察院、法院等部門絕對不會相互轉接電話。公檢法機關絕對不會讓公民個人上網查詢“通緝令”、“逮捕令”;公檢法機關絕對不存在“安全賬戶”或“核查賬戶”,絕對不會讓公民轉賬匯款。如若受騙,記清對方電話號碼、銀行卡號、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平臺賬號、即時通訊賬號(QQ、微信等)等資訊,保留固定相關證據,迅速撥打110報警。(杜洪雷 劉貴增 胡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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