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財政廳昨日公佈的山東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下稱山東省聯社)負責人2015年度薪酬披露表顯示,省聯社理事長社會保險、企業年金、補充醫療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的單位繳存部分超過百萬元,是其應付薪酬的近2倍。
薪酬披露表顯示,山東省聯社前黨委書記、理事長張建民2015年應付薪酬為54.9萬元,社會保險、企業年金、補充醫療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的單位繳存部分為103.23萬元,合計為158.13萬元。
記者統計發現,山東省聯社8位負責人2015年度薪酬合計從48.99萬元到158.13萬元不等,共計取得薪酬718.34萬元。其中,薪酬最高者為前黨委書記、理事長張建民,最低者為前黨委委員、副主任孫清華,其年薪酬合計為48.99萬元。其中,應付薪酬28.82萬元,社會保險、企業年金、補充醫療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的單位繳存部分20.17萬元。
山東省聯社負責人工資為何會出現單位繳存部分比應付薪酬還要高很多的情況呢?記者查閱資料發現,省聯社繳存部分較高與其建立了企業年金及補充醫療保險制度不無關聯。
資料顯示,企業年金即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是指企業及其職工在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依據國家政策和本企業經濟狀況建立的、旨在提高職工退休後生活水準、對國家基本養老保險進行重要補充的一種養老保險形式。企業年金被認為是養老保障的“第二支柱”。企業建立企業年金,不僅可以提升企業形象,增強對人才的吸引,也有利於社會的和諧穩定,達到良好的社會效應。
而補充醫療保險是相對於基本醫療保險而言的,包括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商業醫療保險、社會互助和社區醫療保險等多種形式。與基本醫療保險不同,補充醫療保險不是通過國家立法強制實施的,而是由用人單位和個人自願參加的。是在單位和職工參加統一的基本醫療保險後,由單位或個人根據需求和可能原則,適當增加醫療保險項目,來提高保險保障水準的一種補充性保險。
業內人士表示,不論是企業年金還是補充醫療保險,都不像基本社會保險一樣,是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強制用人單位執行的,而是個別單位根據自身狀況自主決定的。其繳納基數及繳存比例也沒有嚴格限制,企業執行起來靈活度較大。(魯網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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