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青報網訊 記者7月6日從市人社局獲悉,市人社局和市財政局聯合下發了《關於加快落實就業創業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出臺了20條新政加快落實城鄉一體就業創業政策,擴大了就業創業政策的適用範圍,明確政策申領條件,簡化申領材料和經辦程式,清除了政策落實過程中的制度壁壘。
文件明確創業者申領一次性創業補貼,需繳納社會保險,其中,註冊企業(含民辦非企業單位)及有雇工個體工商戶的創業者,按照我市城鎮職工社會保險政策在創業實體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創業後創業者本人需在我市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繳納社會保險。創業者在政策扶持期限2年內,按規定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
通知明確了同一個創業實體或同一個創業者只能申領一次創業補貼。創業者申請補貼時,應持續正常經營一個月以上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各區市將採取通知核實和臨時核實相結合等方式,對創業者是否正常經營進行實地勘驗。終止創業需退回資金。一次性創業補貼的政策扶持期限為2年,因創業者主觀原因在政策扶持期限內終止創業或停止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應根據終止創業或停保後剩餘扶持月數按比例退回一次性創業補貼。
在一次性小微企業創業補貼方面,通知明確了申領補貼的創業實體,不含個體工商戶。並將符合申領條件的創辦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以及社會化服務組織的創業者以及其他符合一次性小微企業創業補貼條件的,納入申領範圍。在創業崗位開發補貼方面,通知調整了補貼社會保險繳費時限,將原規定及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2個月調整為滿4個月(不含補繳社會保險的月份)。在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方面,將網路商戶從業人員納入保險補貼範圍,對於從事家政服務等家庭服務事項申領補貼的,提供所服務家庭出具的證明即可。
通知將家庭外派委託服務納入家庭服務業扶持範圍,自施行之日起,符合條件的家政服務業、社區服務業、家外病患陪護服務業、養老助殘服務業、家庭外派委託服務和家庭專業(特色)服務業等六個類別包含的家庭服務機構,可申領家庭服務業吸納就業補貼和穩定就業崗位獎勵。
據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在辦理各項就業創業政策業務中,辦理過程依託網際網路,努力實現“讓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能通過市政府資訊共用平臺或市公共就業一體化資訊系統獲取的資訊,不再需要申請單位、申請人提供相關材料(特殊情況除外)。其中包括:社會保險繳費證明、《就業創業證》、工商營業執照(或有效資質證明)、稅務登記證、“低保”證明等。
同時,依託市公共就業一體化資訊系統和“青島就業網”,加快推進就業、創業、失業業務經辦實行網上受理、網上審核、網上反饋,對業務辦理進度和辦理結果網上實時查詢,實現全過程線上審核、一次性線下辦結。(記者 張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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