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旅遊需警惕 旅遊投訴“重災區”大揭秘(圖)

2016-03-16 10:26:59 來源:人民網 作者:張婧 責任編輯:朱益民 字號:T|T
摘要】旅遊日漸成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隨著旅遊市場火熱,旅遊投訴也明顯增多。數據顯示,強制購物、自費項目、線上網站購買機票等老問題是投訴“重災區”。以下是從各個渠道獲得投訴中,選取投訴類型較多的七個典型案例,希望對遊客接下來的旅遊行程有所提醒。

  7.買了溫泉遊卻不能泡湯

  遊客林女士通過微信向廣州某旅行社購買了東部華僑城直通車兩天溫泉遊。其到達旅遊目的地後發現並沒有溫泉服務。故投訴該旅行社,要求退回團款。經了解,林女士當時是在微信上看到“東部華僑城直通車兩天溫泉遊”的廣告,並直接通過微信支付團款,未與旅行社簽訂旅遊合同。而旅行社方面稱該微信廣告上附有行程表的連結,行程表中並沒有約定提供溫泉服務。後經過有關部門調解,旅行社向遊客退回全額團款。

  點評:旅行社打出“東部華僑城直通車兩天溫泉遊”廣告,即表示該旅遊行程約定應該有溫泉服務,旅行社沒有提供溫泉服務已構成違約。此外,旅遊者在閱讀和簽訂旅遊合同時應該注意以下內容和細節:一是旅遊合同條款是否有違反《合同法》和《旅遊法》的規定;二是雙方的權利義務、合同變更、轉讓、解除及其他相關責任的條款,是否存在明顯加重旅遊者責任或減輕組團社責任的條款;三是行程表等附件作為合同的一部分,同樣具有法律效力,要加以重視,附件與合同內容是否一致;四是如旅遊者有特別約定可與組團社商定並在合同中的“特別約定條款”欄提出;五是合同必須有組團社印章和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六是旅遊者要向組團社索取發票並在旅遊結束前保存相關資料;七是在行程中如發生組團社不執行合同條款的情況應及時指出並要求改正。(張婧)(部分案例來源於廣州市旅遊局、人民網315旅遊投訴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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