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設限罰款是對生育權的過度限制
實際上,于偉代表了不少私企老闆的想法。那麼,企業制定二孩生育時間表是否有違相關法律?
記者了解到,我國《婦女權益保障法》明確規定,婦女有生育和不生育的權利。勞動聘用合同或服務協議中不得規定限制女職工結婚生育的內容。
對此,齊魯律師事務所律師陳瑞福認為,生二孩是女性權利,但生育涉及到國 策,因此行使這個權利時需要顧及地方統一的人口統籌政策,正確合理地行使自己的權利。
“但是,一些企業給女職工生二孩排隊,時間達一年之久,顯然是對女性生育權的過度不當限制,涉嫌違法。對不排隊擅自懷孕者粗暴罰款,則是嚴重違法。”陳瑞福解釋,企業無權罰款,對生二孩罰款更是缺乏法律依據。
一邊是生育權利,一邊是企業的發展,如何平衡?陳瑞福建議,正確的做法是,企業首先做好女職工工作,在不侵犯其生育權的前提下,允其在合理的時間內生育。協商才是唯一的工作方式,特別在涉及到個人行使權利的情況下。(齊魯晚報 記者 周國芳)
(應受訪者要求,劉倩、于偉均為化名)
圖片來自網路
當政策條件已具備,很多人生育二胎的願望也愈發強烈。據了解,大部分想生兩孩的女性年齡在35~45歲之間,也就是如今的70後。高齡加上一胎剖腹産,使二胎生育面臨更多的風險。除了自身條件,外在因素也給媽媽們帶來很多困擾。最近就有多地企業員工爆出單位公佈的“二胎時間表”。
長春:單位因全面二胎開放 制員工生育時間表
“我們部門一共6個女職工,有3個已經懷孕了。”最近,在做2016年工作計劃的張先生頭都要大了。
張先生是長春一家民營企業的中層管理人員,他負責的部門裏有3位員工正在懷孕中,有一位是二胎,而且她們基本都是高齡。“從她們2015年懷孕時,工作中就要照顧她們,日常工作就要分給其他同事幹。”
張先生表示,2015年,集中懷孕期間,大家工作就很難開展了。但好在懷孕的同事還在崗位,還能做些力所能及的工作。但孕期之後接著就要面臨休産假,用人就更是緊缺了。“現在經濟不景氣,招新人是不可能了,現有的人工作需要加碼重新安排。這個問題已經納入到公司明年要重點研究的事項了。”
而為了避免員工集中懷孕,有的公司則採取一些應對措施。長春市民鄭女士到一家單位應聘時,被告知如果想要孩子,必須提前一年跟單位申請,單位則根據每個人的實際情況,來制定“員工生育時間表”,避免讓員工集中在同一年扎堆懷孕,影響正常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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