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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擬規定産假延長60天 生二孩將不用辦準生證

稿源時間:2016-01-01 09:59:18  文章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闞金劍kanjinjian
【摘要】山東擬規定産假延長60天 生二孩將不用辦準生證---30日,山東省政府法制辦就《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草案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對不符合條例規定的,每多生育一個子女,依照規定基數的三倍徵收社會撫養費。

   每多生育一個子女 徵收三倍社會撫養費

  對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由縣(市、區)人民政府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以所在地的縣(市、區)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統計公報公佈的城鎮居民年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年每人平均純收入為基數,按照男女雙方各自的子女數分別計徵社會撫養費。

  妊娠前未申請辦理生育證的,由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責令其妊娠後補辦生育證;生育時仍未申請補辦生育證的,由縣(市、區)人民政府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對夫妻雙方分別給予五千元罰款。

  對不符合條例規定的,每多生育一個子女,依照規定基數的三倍徵收社會撫養費。對符合法定結婚條件但未辦理結婚登記而生育第一個子女的,應當自生育之日起六十日內補辦結婚登記;逾期未補辦的,依照第三十七條規定基數的五分之一徵收社會撫養費。對不符合法定結婚條件而生育子女的,依照規定基數徵收社會撫養費。有配偶者與他人生育子女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生育子女的,每生育一個子女,徵收三倍社會撫養費。

  不符合條例規定生育的,除依法徵收社會撫養費外,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組織依法給予處分;屬於其他人員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組織給予相應處理。

   2016年1月13日前徵求意見

  《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草案徵求意見稿)》公佈後,公眾在2016年1月13日前可提出反饋意見,將意見和建議發送至:fzb2797@126.com,或通過信函的方式將意見寄至山東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地址:濟南市歷下區省府前街1號,郵編:250011,並請在信封上註明”《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草案徵求意見稿)》“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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