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支援宏觀調控科學化。建立國家宏觀調控數據體系,及時發佈有關統計指標和數據,強化網際網路數據資源利用和資訊服務,加強與政務數據資源的關聯分析和融合利用,為政府開展金融、稅收、審計、統計、農業、規劃、消費、投資、進出口、城鄉建設、勞動就業、收入分配、電力及産業運作、品質安全、節能減排等領域運作動態監測、産業安全預測預警以及轉變發展方式分析決策提供資訊支援,提高宏觀調控的科學性、預見性和有效性。
5.推動政府治理精準化。在企業監管、品質安全、節能降耗、環境保護、食品安全、安全生産、信用體系建設、旅遊服務等領域,推動有關政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將市場監管、檢驗檢測、違法失信、企業生産經營、銷售物流、投訴舉報、消費維權等數據進行匯聚整合和關聯分析,統一公示企業信用資訊,預警企業不正當行為,提升政府決策和風險防範能力,支援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和服務,提高監管和服務的針對性、有效性。推動改進政府管理和公共治理方式,借助大數據實現政府負面清單、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的透明化管理,完善大數據監督和技術反腐體系,促進政府簡政放權、依法行政。
6.推進商事服務便捷化。加快建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依託全國統一的信用資訊共用交換平臺,建設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和“信用中國”網站,共用整合各地區、各領域信用資訊,為社會公眾提供查詢註冊登記、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各類信用資訊的一站式服務。在全面實行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中,積極運用大數據手段,簡化辦理程式。建立項目並聯審批平臺,形成網上審批大數據資源庫,實現跨部門、跨層級項目審批、核準、備案的統一受理、同步審查、資訊共用、透明公開。鼓勵政府部門高效採集、有效整合併充分運用政府數據和社會數據,掌握企業需求,推動行政管理流程優化再造,在註冊登記、市場準入等商事服務中提供更加便捷有效、更有針對性的服務。利用大數據等手段,密切跟蹤中小微企業特別是新設小微企業運作情況,為完善相關政策提供支援。
7.促進安全保障高效化。加強有關執法部門間的數據流通,在法律許可和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強對社會治理相關領域數據的歸集、發掘及關聯分析,強化對妥善應對和處理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數據支援,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推動構建智慧防控、綜合治理的公共安全體系,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安定。
推動宏觀調控決策支援、風險預警和執行監督大數據應用。統籌利用政府和社會數據資源,探索建立國家宏觀調控決策支援、風險預警和執行監督大數據應用體系。到2018年,開展政府和社會合作開發利用大數據試點,完善金融、稅收、審計、統計、農業、規劃、消費、投資、進出口、城鄉建設、勞動就業、收入分配、電力及産業運作、品質安全、節能減排等領域國民經濟相關數據的採集和利用機制,推進各級政府按照統一體系開展數據採集和綜合利用,加強對宏觀調控決策的支撐。
推動信用資訊共用機制和信用資訊系統建設。加快建立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建立信用資訊共用交換機制。充分利用社會各方面資訊資源,推動公共信用數據與網際網路、移動網際網路、電子商務等數據的匯聚整合,鼓勵網際網路企業運用大數據技術建立市場化的第三方信用資訊共用平臺,使政府主導徵信體系的權威性和網際網路大數據徵信平臺的規模效應得到充分發揮,依託全國統一的信用資訊共用交換平臺,建設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實現覆蓋各級政府、各類別信用主體的基礎信用資訊共用,初步建成社會信用體系,為經濟高效運作提供全面準確的基礎信用資訊服務。
建設社會治理大數據應用體系。到2018年,圍繞實施區域協調發展、新型城鎮化等重大戰略和主體功能區規劃,在企業監管、品質安全、品質誠信、節能降耗、環境保護、食品安全、安全生産、信用體系建設、旅遊服務等領域探索開展一批應用試點,打通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之間的數據壁壘,實現合作開發和綜合利用。實時採集並匯總分析政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的市場監管、檢驗檢測、違法失信、企業生産經營、銷售物流、投訴舉報、消費維權等數據,有效促進各級政府社會治理能力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