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陸續推出細則措施
在上述吹風會上,吳文學還表示,要推動各地制定帶薪休假的實施細則或實施計劃,保證落實。記者注意到,今年以來,已經有不少地方出臺了落實帶薪休假的意見。
6月份,北京發佈《北京市貫徹落實〈國民旅遊休閒綱要(2013-2020年)〉實施意見》,明確鼓勵用人單位引導職工靈活安排全年休假時間,切實保障其休閒權利。7月1日至8月14日,北京開展專項執法檢查活動,檢查用人單位落實帶薪年休假規定情況。
此外,湖南、甘肅蘭州、黑龍江哈爾濱等多地先後出臺了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帶薪休假的實施細則。
其中,5月25日,湖南省政府辦公廳下發了《湖南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帶薪年休假實施細則》;5月4日,甘肅蘭州市人社局印發了《關於全面落實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帶薪年休假制度的實施辦法》;此前4月初,哈爾濱發佈了《哈爾濱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帶薪年休假實施意見》。
這三地均明確規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工作人員工作年限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滿20年及以上的,年休假15天。
其中引人關注的是,蘭州“強制”推行機關事業單位帶薪休假,規定“凡符合年休假條件的工作人員必須休年休假,應休不休的年休假補貼不再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