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女士與房産仲介的微信對話
市民鮑女士于去年12月看中一套商品房,後通過仲介與房主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然而簽完合同次日,她才發現該房處於被查封狀態。對此,仲介方建議鮑女士墊資解封。面對這樣的要求,鮑女士難以接受並要求終止合同,但雙方意見未能達成一致。專業人士表示,被查封的房子是不能買賣的。
事件:看上的二手房 暗藏一個“坑”
買房可不是一件小事,因此市民鮑女士看了不少房子,並通過一家房産仲介幫忙找房源,最後鎖定一套70平方米的二手商品房。鮑女士説,當初她一眼就看上這套房,戶型、採光、地段都比較合心水,很快就和房主梁女士就價格達成一致。2016年12月25日,鮑女士和梁女士、仲介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並轉了3萬元定金給仲介,再由對方轉給梁女士。
“當時仲介説要蓋章,所以我沒拿合同就離開了。”鮑女士回憶,當天回家路上,房産仲介的一名工作人員王某讓她先支付2.7萬元仲介費,方便後續幫忙安排查檔、過戶等事宜。
“我曾猶豫過,但基於信任還是轉過去了。”鮑女士説,由於沒有對房屋進行查檔,她也曾擔心房子是否有問題,但最終選擇信任對方。因為想著早點辦手續,她先後兩次通過微信轉賬,將2.7萬元轉給王某。
鬧心的是,當次日鮑女士得知查檔結果後,整個人都懵了:自己買的這套房子,簽合同前就已經被查封了。
評論:我要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