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批·保護中小投資者篇】巴中市中級人民法院推行“勝訴即退費”改革,簡化訴訟退費審批流程

來源:中國網 時間:2024-07-30 15:38:37 編輯:陳夢雪 點擊:
巴中市中級人民法院全力破解退費難、退費慢等問題,讓司法溫度更加可感可觸,不斷創新服務舉措,開展“訴訟服務提質增效”專項行動,著力探索“勝訴即退費”改革,設置特色專窗,簡化審批流程,進一步降低訴訟成本。
一、主要做法
(一)設置特色專窗,“多頭審”變“專崗辦”。持續深化審判輔助事務集約化、社會化改革,將訴訟費結算、退費、追繳等事宜剝離至訴訟服務大廳的退費專窗集約辦理,改變以往退費事宜由各業務庭分散處理、多頭審簽的模式。退費人員通過購買服務的形式由第三方派駐,退費審批由專窗人員通過“司法行政綜合管理系統”直接發起,退費資訊經案件承辦部門庭長簽發後流轉至財務部門審核,審核確認即可完成退費支付業務。整個退費流程線上流轉、實時提醒、全程監管、智慧聯動。
(二)創新工作模式,“申請退”變“主動退”。結合實際制訂《關於進一步規範訴訟費管理的辦法(試行)》,明確在立案階段引導當事人、代理人填寫銀行賬戶確認書。無需勝訴當事人申請,辦案團隊在案件生效後兩個工作日內主動將退費所需的相關資料提交給訴訟服務中心退費專窗,退費專員在案件生效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完成內部審簽程式,主動退還勝訴方預繳但不應負擔的訴訟費用,勝訴方自願承擔或同意敗訴方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
(三)完善工作機制,“多次跑”變“零次跑”。將退費操作流程編印成《線上退費當事人操作手冊》《當事人銀行結算賬戶確認書》等,發佈在官網及公眾號,放置於訴訟服務大廳,並在電子送達開庭傳票上詳細告知“勝訴即退費”的相關要求,引導當事人、代理人提前填寫《確認書》後將簽字(蓋章)的《確認書》及預交款票據原件或複印件提交給案件承辦部門,一次性完成資料提交。同時,持續優化訴訟費結算,審批系統,健全訴訟費結算、退費及追繳臺賬,強化監督管理和提醒,切實減輕當事人訴累,持續提升群眾司法滿意度。
(四)強化工作統籌,“獨角戲”變“一盤棋”。強化訴訟服務窗口與立案、審判、審管、執行及司法行政裝備等部門的溝通協作,形成訴訟費管理“一盤棋”工作格局。打通審判管理系統與執行系統,實現同一當事人訴訟案件費用退還、未履行執行案件辦理有效對接。在調解書、判決書等法律文書生效當日,由退費專窗人員向敗訴方發出《追繳通知書》,對於不自動履行繳費義務的當事人,通過執行局辦理執行登記手續。對有能力執行但拒不繳納的,由執行局牽頭適時開展集中執行,加大威懾和懲戒力度,審執聯動保障訴訟費執行到位。
二、取得成效
自開展“勝訴即退費”改革以來,巴中市中級人民法院退費效率大幅提升,退費平均時長較改革前縮短30余天,退費專窗辦理退費案件727件,累計金額1700余萬元,提供相關業務諮詢482次,共清理出應繳未繳訴訟費用323筆,催收到位金額262.25萬元。當事人無需再多次往返法院辦理相關退費手續,切實降低當事人訴訟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