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近日印發通知,要求各地進一步加強汛期水環境監管,防範汛期水環境品質惡化以及發生重大水污染事件,切實保障群眾飲水安全。
這是記者22日從生態環境部獲悉的。
生態環境部印發了《關於加強2024年汛期水環境監管工作的通知》,提出三項工作要求。一是加強各類風險隱患排查。深入排查城鄉面源污染防治、污水收集處理設施運作、入河排污口和工業園區水污染整治以及環境風險防控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強化問題整改,及時有效防範化解生態環境風險。二是開展汛期分析研判與處置。加強部門協調聯動,開展水質加密監測,對水質出現異常波動斷面,迅速採取有效處置措施。要針對汛期污染問題突出的地區開展督導幫扶,指導推動解決問題。三是妥善應對突發水污染事件。加強汛期應急值守,做好環境應急準備,落實突發環境事件風險防範措施。一旦發生突發水污染事件,迅速啟動應急響應,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和聯防聯控要求,採取“以空間換時間”等方法妥善處置。
生態環境部將密切關注汛期水環境品質及飲用水水源水質狀況,對汛期突出水生態環境問題予以預警、通報,壓實地方主體責任,切實保障汛期水環境品質。(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