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法庭新“楓” | 南充市嘉陵區法院:走出去的是腳步 訪回來的是民心

來源:中國網 時間:2024-05-31 10:41:06 編輯:楊仁昌 點擊:
近日,嘉陵區法院受理了一起遺囑繼承糾紛案。當事人王某甲和王某乙為兄妹關係,王某乙係王某丙、蔣某某合法收養的養女,王某甲係王某丙、蔣某某的婚生子。
兩位老人在世時,王某乙一直與老人共同生活並進行主要贍養。因拆遷,兩位老人共分得2套還房,一套登記給兒子王某甲,另一套登記在兩位老人名下,並由老人及女兒王某乙實際居住。母親蔣某某去世後,父親王某丙為避免家庭糾紛,于2021年2月25日在兩名見證人的見證下,留下遺囑:案涉房屋屬於自己的份額以及繼承妻子蔣某某的遺産份額單獨由女兒王某乙個人繼承,自己生前的工資、存款及喪葬後剩餘的餘款由兒子和女兒共同繼承。
2023年7月10日,王某乙離世,兩個孩子卻因為這份遺囑産生了糾紛並訴至法院。
案子其實並不難,見證人、代書遺囑人及各項證據皆齊全,但為將矛盾糾紛徹底化解,既解決“錢”事,又維繫家庭和睦的“後”事,承辦法官耐心調解,進行大量走訪,通過釋法明理,真正實現“案結事了人和”。
庭審中,王某乙申請了王某丙立遺囑的2名見證人及代書遺囑人出庭作證並接受雙方發問。雙方對基本事實均無異議,但卻出現了開頭的一幕——王某甲辯稱2名見證人及代書遺囑人與王某乙為朋友關係,不能斷定遺囑的真實性,雙方對這一部分爭執不下,始終不能達成共識。基於本案的特殊性,承辦法官只得宣佈休庭,並第一時間來到相關部門、社區以及老人生前居住的小區進行走訪調查。
到老人生前居住小區走訪
經過走訪調查了解了事情原委,承辦法官再次組織原、被告進行多次“背對背”“面對面”調解,説明走訪情況,提出調解建議。
走訪社區幹部
終於,王某甲與王某乙達成一致意見:被繼承人王某丙、蔣某某共同所有的案涉房屋由王某乙一人繼承,王某乙在領取本調解書後10日內一次性向王某甲補償45000元;王某甲在收到王某乙補償款後10日內協助王某乙辦理案涉房屋過戶相關手續,該房屋過戶所有費用由王某乙承擔;本調解協議簽訂後,原被告繼承父母財産(包括存款等)所有糾紛均了結,雙方不得再發生任何糾紛。
與社區幹部共同討論調解方案
法官走訪,走出去的是腳步,訪回來的是民心。家事糾紛的審理不僅關係每個家庭成員的切身利益和家庭和諧,更是關乎社會秩序的穩定和道德規範的維護。
嘉陵區法院對家事糾紛秉持“以調促和、情感修復”的理念,切實回應人民群眾的司法需求,充分運用訴前調解和訴中調解,用心用情依法調解人民群眾的憂心事、煩心事,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司法溫度,推動“楓橋式人民法庭”工作走深走實。(趙福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