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費者權益日 | 火鍋店熬製“老油”來盈利 南充市嘉陵區法院依法嚴懲

來源:中國網 時間:2024-03-14 22:46:11 編輯:楊仁昌 點擊:
“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即將到來。説到消費,不得不提到川渝人民熱愛的美食——火鍋,當熱氣騰騰的鍋底在期待的眼神中端來,各式各樣的菜品擺上桌時,很少有人不想大快朵頤。但是,現實中,個別商家為了謀取利益,故意在鍋底裏摻加由吃剩的火鍋油熬製的“老油”,在明知老油對身體有害的情況下,為追逐利益強加給消費者,最終受到法律的制裁。
基本案情
南充市嘉陵區某火鍋店負責人張某在經營期間,為節約成本,提高紅油火鍋鍋底口感,從2021年10月開始,在明知火鍋店不能使用老油的情況下,利用晚上收集顧客用餐後剩下的湯鍋紅油,過濾雜質後,放入專用鐵桶內,再添加蔥頭、洋蔥、胡椒等香料和新鮮菜油重新熬製成老油,供顧客加工菜品食用。該店熬製老油並銷售給顧客加工菜品食用的行為從2021年10月一直持續到2022年1月20日被查獲。公安機關現場扣押老油1桶,凈重為22.2千克。據被告人張某供述,其使用老油期間共獲利一千余元。
裁判結果
嘉陵區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利用餐廚垃圾生産、加工“食用油”並銷售,其行為已構成生産、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張某犯生産、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法院遂以生産、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禁止其在緩刑考驗期內從事食品生産、銷售及相關活動,並終身不得從事食品生産經營管理工作,也不得擔任食品生産經營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同時,判決追繳其違法所得人民幣一千元,沒收扣押在案的老油22.2公斤。
典型意義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食品安全事關國家發展大局和社會和諧穩定,關係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和幸福生活。維護食品安全是一項社會所期、民眾所盼的重要工作,任何餐飲經營者都應當遵紀守法,依法進行經營活動,以高度的社會責任感自覺維護廣大消費者的身體健康及合法權益。
為遏制此類犯罪擴展蔓延,南充市嘉陵區法院針對案件審理中發現的問題,向南充市嘉陵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出司法建議書,建議加大日常巡排查和整治力度,加強法治宣傳引導,在市場監管中做好追本溯源工作,切實守護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朱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