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0日,瀘州市市場監管局接四川郎酒股份有限公司舉報,河北省保定市某酒業有限公司長期在生産銷售的“醉情郎”系列酒上突出使用“郎”字,侵犯其註冊商標專用權,且産品大量流入市場,對郎酒商譽及銷售造成嚴重侵害,請求查處。
4月17日,經過共同研究、統一部署,雙方聯合開展執法行動,對涉案企業生産場所、庫房開展突擊檢查,在其設置於居民區的隱蔽倉庫查獲“醉情郎”系列酒6萬多瓶,並採取扣押措施,目前該案已進入調查階段。
另外,根據瀘州市市場監管局線索移送,2024年3月29日,保定市市場監管局在望都縣某企業庫房內發現侵犯瀘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國窖1573”立體註冊商標專用權産品近萬瓶,依法實施扣押措施,案件正在辦理過程中。
此前,瀘州市市場監管局與保定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簽訂了《重點商品智慧財産權保護市場監管執法協作協議》,切實加強跨區域智慧財産權交流合作。
下一步,兩市將以名優商品保護、商標侵權及冒用、偽造地理標誌商標、假冒專利等為重點,加強資訊互通,政企協作,持續開展智慧財産權跨區域聯合執法,加大智慧財産權保護力度,建設“打假保名優、滿意在市監”品牌,切實維護企業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瀘州市市場監管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