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助力“兩個加快”發展大局,平昌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牢固樹立為民服務意識,不斷優化工作機制,堅持依法行政、規範執法,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助力縣域經濟高品質發展。
堅持首違不罰,柔性執法。認真落實中央、省、市、縣有關行政處罰的規定,堅持教育規範為主,處罰懲戒為輔,堅持“首違不罰”工作理念,在規範管理的前提下,對市場主體輕微違法違規行為實施包容審慎監管,對情節輕微、糾正及時、整改到位的違法違規行為不予行政處罰,盡可能採取對當事人損害最小的方式達到管理目的,實現行政執法法律效果、社會效果相統一。
開展專項整治,規範管理。以“天府旅遊名縣”創建為抓手,聚焦城市管理不精細之處,重拳出擊、鐵腕治理,常態開展佔道經營、“牛皮癬”小廣告、戶外廣告(招牌)、違規搭建、餐廚油煙等專項整治行動,堅決破除城市管理中的頑瘴痼疾,持續提升城市形象。今年以來,累計依法拆除不規範廣告800余處、規範商鋪招牌135處,清除“牛皮癬”3000余處,規範流動攤點5000余個。
深入宣傳引導,廣泛普法。主動當好企業商家“服務員”和政策法規“宣傳員”,走進城區在建工地、企業及外包公司、沿街商戶等,通過集中宣講、發放告知書、工作提醒函等方式,廣泛宣傳大氣、噪聲、市容秩序等方面法律法規,引導企業商家自覺守法、自行糾錯、自我約束,切實強化源頭預防管控,有效降低管理難度與成本。
下一步,平昌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將繼續秉持“以人為本、依法行政”工作理念,統籌服務、管理、執法“三位一體”工作格局,在系統營造“人人關心營商環境,人人維護營商環境”濃厚氛圍,紮實提升城市管理精細化水準,為全面優化營商環境,奮力譜寫中國式現代化平昌新篇章貢獻綜合執法力量。(平昌縣發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