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四川省污染防治攻堅辦最新發佈的重污染天氣預警資訊,按照《成都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22年修訂)》相關規定,成都市決定於2023年12月7日零時將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升級為橙色預警。
屆時四環路(成都繞城高速公路,不含)環線內區域,工作日的6:00至22:00時段:國Ⅲ(含)以下排放標準的汽油車和國Ⅲ(含)以下排放標準的柴油車禁止通行(特殊車輛除外),其他車輛(含臨時號牌車輛)按機動車號牌最後一位阿拉伯數字實行汽車尾號限行(公休日因法定節假日調休為工作日的,不限行)。
預警期間,四環路(成都繞城高速公路)環線內區域,持天府通卡乘坐公交免費、地鐵八折。
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期間有關強制減排措施要求如下:
(1)增加重點管理區城市道路及進出城城市快速路、一般管理區的城市化管理區域主要道路及進出城城市快速路、行道樹、綠化帶沖洗除塵頻次,當日22:00至次日6:00沖洗不得少於2次。除道路污染應急處置、重大活動保障等特殊情況外,白天作業時要避開早晚交通高峰時段。作業時注意避讓車輛和行人,以灑水作業為主(氣溫低於2℃時停止灑水作業)。
(2)全市所有礦山、石材廠、石板廠停止露天作業,砂石廠(場)、水泥粉磨站(引領性企業除外)全天停止生産運作,場地內每天清掃沖洗作業不得少於3次;沒有苫蓋條件的堆場,每天噴淋不得少於6次。
(3)全市範圍內:全天禁止易産生揚塵、煙(粉)塵的建材露天敞開堆放和加工;全天禁止露天焊接;全天停止房屋修繕、建築工地噴塗粉刷等排放揮發性有機物的施工作業,全天停止市政設施和道橋防腐維護作業、大型商業建築裝修、外立面改造、防水作業、道路瀝青鋪設,以及人行道護欄、道路交通隔離欄、道路標線和標識以及廣告等的噴塗、粉刷或翻新作業(綠色標桿工地及應急搶險工程除外)。
全市範圍內:全天禁止施工工地土石方作業(包括停止土石方開挖、回填、轉運、場內倒運、摻拌石灰、混凝土剔鑿等作業,停止建築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溝開挖作業)、石材切割、建築構件破拆、路面銑刨、樁類作業、房屋拆除、基坑護坡粉漿等作業(綠色標桿工地及應急搶險工程除外)。
全市範圍內:施工現場全天禁止使用國Ⅱ(含)以下的燃油(氣)非道路移動機械(新能源非道路移動機械、應急搶險工程作業機械除外)。
(4)全市範圍內:預拌砂漿企業、預拌混凝土企業、瀝青攪拌站全天停止生産(引領性的預拌砂漿企業、引領性的預拌混凝土企業、綠色瀝青攪拌站及為應急搶險工程提供保障的除外)。
(5)全市範圍內:全天禁止汽修企業開展噴塗作業(綠色鈑噴汽車維修企業除外)。
(6)全市範圍內:列入限(停)産、輪産減排名單的涉及大氣污染物排放的工業企業嚴格按照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一廠一策”方案(包括輪産減排方案)執行限(停)産、輪産減排措施;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停止使用國Ⅱ(含)以下排放標準非道路移動機械(緊急檢修作業機械除外);列入年度落後産能淘汰計劃的涉及大氣污染物排放的設備(生産線)全部停用(停産)。
(7)全市範圍內:建築垃圾(含工程渣土)運輸車輛〔新能源車輛、為綠色標桿工地和應急搶險工程提供保障的國Ⅵ(含)以上排放標準車輛除外〕以及運輸砂石、袋裝水泥等易産生揚塵的運輸車輛〔新能源車輛、採用集裝箱式密閉運輸的國Ⅵ(含)以上排放標準車輛除外〕全天禁止通行。
全市範圍內:預拌混凝土運輸車輛、預拌砂漿運輸車輛、瀝青混合料運輸車輛〔新能源車輛、國Ⅵ(含)以上排放標準車輛除外〕全天禁止通行。
(8)四環路(成都繞城高速公路,不含)環線內區域,工作日的6:00至22:00時段:國Ⅲ(含)以下排放標準的汽油車和國Ⅲ(含)以下排放標準的柴油車禁止通行(特殊車輛除外),其他車輛(含臨時號牌車輛)按機動車號牌最後一位阿拉伯數字實行汽車尾號限行(公休日因法定節假日調休為工作日的,不限行)。
(9)懸挂大型汽車號牌(黃色)且核定載品質5噸(不含)以上的貨運車全天禁止駛入四環路(成都繞城高速公路,不含)環線內區域。
(10)全市範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露天燒烤以及露天焚燒農作物秸稈、樹葉、雜草、垃圾等。
(11)增加城市公交、地鐵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營運頻次;四環路(成都繞城高速公路)環線內區域(含部分站點在四環路環線以內的線路)持天府通卡(含二維碼)乘坐公交免費;持天府通卡(含二維碼)乘坐地鐵八折優惠。(郭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