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國家電網有限公司“2024-2026年西藏清潔能源消納及供電保障交易合作框架協議”簽約儀式在四川成都舉行。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經濟運作調節局、國家電網有限公司有關負責同志出席簽約活動。本次協議簽訂涉及18個省(市、自治區),其中,北京、上海、山西、湖南、甘肅、陜西、四川、重慶、西藏等省(市、自治區)在西藏自治區政府、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經濟運作調節局、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以及各地對應的電力運作主管部門見證下,由省級電網企業、有關發電企業代表在儀式現場簽約。
西藏是重要的國家安全屏障、生態安全屏障、清潔能源資源接續基地,在黨和國家戰略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和作用。黨的十八大以來,西藏清潔能源實現跨越式發展,水電、光伏、風電裝機容量突破500萬千瓦、佔總裝機比例超過90%。受清潔能源“靠天吃飯”特性及西藏用電負荷高速增長等因素影響,西藏汛期清潔電源消納困難,需要通過大電網跨區跨省消納,同時在枯期本地發電能力不足,需要通過購入電力保障電力供應。
本次協議統籌2024-2026年西藏清潔電力外送及購電需求,經相關省份友好協商,共簽約電量155億千瓦時,包括73億千瓦時西藏清潔能源外送協議和82億千瓦時西藏購電協議,參與簽約省份18家,預計增加西藏市場主體收入超20億元,是近年來交易規模最大、參與省份最多、經濟效益最大的電力援藏交易框架協議。在以往藏電外送交易基礎上,本輪協議有效統籌西藏清潔能源消納與供電保障,2024-2026年豐水期通過川藏交流、柴拉直流、昭沂直流、陜武直流等多條通道,逐年外送20.9億千瓦時、17.7億千瓦時、34.5億千瓦時西藏清潔能源至北京、河北、山東、上海等中東部16個省(市),有力服務西藏水電、光伏等清潔能源送出消納;在枯水期通過川藏交流、柴拉直流等通道,從山西、陜西、甘肅等5個省(自治區)逐年購入21億千瓦時、28億千瓦時、33億千瓦時電量,全力保障西藏冬季供電平穩。未來三年,隨著交易協議全面執行,預計將助力我國中東部地區減少標煤消耗224萬噸、二氧化碳排放559萬噸,同時滿足西藏地區未來三年年均12.7%的用電增長需求,有力提升西藏地區用電保障能力。
協議的簽訂,是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西藏考察調研重要講話精神和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談會決策部署,大力推進電力援藏專項行動的有力舉措和生動實踐,對進一步深化電力援藏工作內涵,建立藏電外送消納及電力保供互濟長效機制,促進西藏資源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保障西藏電力安全可靠供應,助力西藏長治久安和高品質發展,服務我國能源清潔低碳轉型和生態文明建設具有重要意義。(王昱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