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法院在辦理一起財産保險合同糾紛案件時,發現案外人即兩名傷者已達71歲、99歲高齡,且均存在多處骨折,但原告僅墊付了3500余元醫療費,現起訴要求保險公司賠付其墊付的醫療費及車輛修理費5700余元。由於兩名老人的實際傷情、醫療費支付、治愈情況等均無從知曉,為切實保護老年人合法權益,承辦法官通過醫院了解到老人家屬聯繫方式,並實地走訪開展案件調查。承辦法官來到兩位老人居住的小區,詳細詢問了老人身體情況,隨後與原告取得聯繫,並針對交通事故後續處理事項向其進行釋法析理,後原告主動撤回起訴,並表示將通過保險機構協商進行解決,糾紛得以妥善化解。
社區群眾聽聞法官到府幫助兩位老人處理交通事故,紛紛向法官諮詢相關法律問題。面對群眾的詢問,法官積極向大家進行講解,並就地開展“牡丹講壇”普法宣講,以交通安全法治宣傳為主題,從事故預防、糾紛調解、司法裁判等多個方面進行宣講,給社區群眾上了一堂生動的法治課。(溫彩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