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雙流區部分道路機動車停車秩序管理的通告

來源:中國網 時間:2023-09-13 15:26:39 編輯:張夏桐 點擊:

為進一步規範我區城區和部分鄉鎮道路交通秩序,切實加強機動車臨時停車秩序的管理,營造安全、有序與暢通的交通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和《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現通告如下:

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在雙流區劍南大道南段、雙流區江美東路、雙流區黃海路、雙流區學院路北段、雙流區北海路、雙流區騰龍路、雙流區向楠路、雙流區龍渡橫街、雙流區草金路、雙流區千桐路、雙流區成新蒲快速路、雙流區學盛路、雙流區光友路、雙流區桂文路、雙流區燃燈西路、雙流區花園路二段、雙流區西錦東路、雙流區西錦路、雙流區甘泉二巷、雙流區錦泉上街、雙流區高平路、雙流區長牧路、雙流區松嶺山路、雙流區順高路、雙流區松明東路、雙流區松明西路、雙流區鄔家山路、雙流區華創路、雙流區荷韻西路、雙流區荷香路一段、雙流區灣河街、雙流區牧魚一路、雙流區騰飛十一路、雙流區黃甲大道四段、雙流區西航港大道南延線、雙流區王家場下街、雙流區騰飛一路、雙流區騰飛七路、雙流區生物城中路一段、雙流區生物城中路三段、雙流區鳳軒路等41條道路設置禁止機動車停放標誌,對機動車亂停亂放的違法行為進行嚴格管理。
二、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駕駛人不在現場,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通過對涉嫌違法停放的機動車拍照記錄,經審核認定違法停放後,依法處罰。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可以依法拖移車輛。
三、廣大市民請自覺遵守機動車停放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駕駛車輛行經上述路段時,應將車輛停放在停車場(庫)。
本通告自2023年9月20日起實施,有效期為五年。
成都市公安局雙流區分局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