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司法實務站在解決執行難、保障勝訴當事人權益的角度,逐步將人身保險産品財産利益納入強制執行範疇,相關執行案件數量增長較快。為深入貫徹依法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加強和規範人身保險産品財産利益的執行,進一步完善四川省執行聯動工作機制,切實保護人身保險相關權利人和保險機構等各方權益,近日,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四川監管局聯合印發《關於人身保險産品財産利益執行和協助執行的工作指引》(以下簡稱《工作指引》)。
《工作指引》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來川視察重要指示精神,堅持人民至上,堅持守正創新,以最高人民法院2022年6月提交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審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強制執行法(草案)》和省外經驗為重要參考,為四川省轄內人身保險産品財産利益執行的前沿實務問題提供具體、明確的工作指引,推動人民法院與保險行業凝聚合力,共同營造良好營商環境。
《工作指引》主要內容包括:一是保險機構要積極協助配合執行。人民法院依法要求保險機構協助查詢、凍結、扣劃被執行人的人身保險産品財産利益,包括現金價值、個人賬戶價值、紅利、滿期金、生存金、保險賠款等,保險機構應當積極協助配合。保險機構還應建立專門制度,明晰相關職責,理順內部流程,指定專門部門和人員負責協助執行工作。二是執行和協助執行要程式規範。細化人民法院執行人員、執法證件、司法文書等程式要求,規範人民法院與保險機構在查詢、凍結、扣劃等環節的銜接配合,明確保險機構協助執行的時限要求。三是保險消費者權益要充分保障。通過通知、告知、允許減保、給予贖買期等方式,保障被執行人的知情權、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介入權、贖買權以及未成年人的相關權益。對重大疾病、意外傷害、醫療費用、長期護理等關係生命健康的高保障、低現價産品,一般予以豁免執行,貫徹比例原則,體現人文關懷。四是人民法院和保險機構要加強協作。建立健全聯繫人、資訊查詢、問題反饋等工作聯動機制。
《工作指引》由省級人民法院與金融監管部門聯合印發,針對性解決人身保險産品財産利益執行的現實問題,在國內屬於首次,其形式正式,效力層級較高,內容相對全面,涵蓋執行標的、執行對象、執行程式、執行措施等,具有一定前瞻性,能夠取得較好指引效果。
下一步,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四川監管局將進一步加強工作聯動、資訊共用和調查研究,及時解決《工作指引》執行中的問題,推動切實提升四川省轄內人身保險産品財産利益的執行質效,共同促進保險行業高品質發展。(彭禮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