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亮點解讀《四川省旅遊條例(修訂)》

來源:中國網 時間:2023-07-26 10:31:13 編輯:曾青瑤 點擊:
7月25日,《四川省旅遊條例(修訂)》(以下簡稱《條例》)在四川省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上審議通過,並將於2023年11月1日起正式實施。
近年來,四川省旅遊業産業規模、旅遊業態、市場環境和服務需求等均發生了深刻變化,條例修訂工作具有重要現實意義。《條例》修訂工作歷經多次專項調研,廣泛徵求意見,召開專家座談、課題研討等專題會議,反覆修改才得以完善。為何要修訂?有哪些新變化?對旅遊業有什麼影響?四川省文化和旅遊行政主管部門有關領導、相關工作人員以及《四川省旅遊條例(修訂)》起草團隊和行業專家,就《條例》的出臺背景、主要變化等情況做了詳細解讀。
·為何要修訂?
“《四川省旅遊條例》自2006年出臺以來,僅在旅遊法出臺前的2012年進行過修訂,與《旅遊法》及關聯法規修訂節奏不一致,內容上存在一定偏差”,據介紹,上位法及關聯法規的不斷更新是促使四川省修訂旅遊條例的大背景。同時,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旅遊業發展,省第十二次黨代會提出加快建設世界重要旅遊目的地,讓四川文旅名揚天下、享譽全球。“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成為旅遊業發展重要趨勢,文旅融合現實所需對旅遊業發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另外,近年來四川省旅遊業産業規模、旅遊業態、市場環境、驅動方式、服務需求等均發生了顯著變化,旅遊業面臨新的形勢,呈現出了新的發展趨勢,出現了民宿、網約房、研學旅遊、文創産品等新業態、新場景、新模式,同時四川省旅遊業發展中也形成了很多經驗做法,適時對《條例》進行修訂勢在必行。
·有哪些新變化?
原《四川省旅遊條例》共8章87條,修訂後的《條例》共7章85條,包括總則、旅遊規劃與資源保護、旅遊促進與發展、旅遊安全、規範與監督、法律責任、附則等內容,雖然總體規模變化不大,但內容上卻有頗多創新。特別是按照“體現四川特色,服務四川發展”原則,有針對性地對體例結構和內容進行了修訂。從具體內容上來看,一是突出了與上位法及關聯法規的有效銜接,對相關內容結合四川旅遊業發展實際進行細化拓展。對上位法已有規定的內容進行了精減,如旅遊者、旅遊經營、旅遊服務合同、旅遊糾紛處理等內容不再重復規定,僅就個別重點內容進行強化,減少了法規的交叉重疊。同時因省級旅遊度假區審批、導遊年檢等相關規範性文件廢止,對相關內容也相應作出了調整。二是突出了條例由“重管理”向“重發展”的立法方向調整。增加了統籌旅遊規劃、促進旅遊業發展和保障旅遊安全內容,如旅遊資源的開發和旅遊項目、旅遊設施的新建、改建和擴建應當符合旅遊發展等規劃,並按照基本建設程式的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核準或者備案手續。細化了旅遊安全相關規定,進一步明確了旅遊安全責任與義務和依法保護旅遊者個人資訊安全等內容。三是增加了發展目標,突出“旅遊+”理念。如:建設高品質生活宜居地、休閒旅遊勝地和重要旅遊目的地;增強四川旅遊和巴蜀文化國際影響力,打造國際范、中國味、巴蜀韻的世界重要旅遊目的地;保護皮洛、寶墩、三星堆、金沙等中華民族符號,建設中華文明物化標識。新增文化旅遊融合、交通旅遊融合、跨區域旅遊合作、加強川渝旅遊合作以及旅遊品牌宣傳推廣等相關條款,明確了建立研學標準和評價體系,鼓勵和支援學校組織中小學生開展研學活動。總體上看是強化了促進四川省旅遊業發展的力度,進一步明確了四川省旅遊業的發展方向。
·有哪些亮點?
亮點一:促發展 立法方向改變體現促發展本意
此次《條例》的一大變化就是體例結構由“重管理”向“重發展”的立法方向調整,將《旅遊法》“旅遊規劃和促進”章節細化為“旅遊規劃與資源保護”“旅遊促進與發展”兩章,新增“旅遊專項規劃”“編制旅遊發展規劃和專項規劃依法依規開展環評”等內容,並就財政資金、社會資本、金融、人才、項目建設等方面支援政策予以規定,從法規條文上充分體現注重促進發展的修訂本意。
對於旅遊發展的資金來源及基礎設施建設,《條例》明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産業發展需要和自身財政承受能力,安排資金支援旅遊發展。對涉及旅遊的道路交通、安全保障、生態保護、環境衛生、供水供電、自然和文化遺産保護等配套設施的建設給予資金支援。引導和支援社會資本參與旅遊基礎設施建設。
亮點二:新業態 鼓勵多種形式的旅遊新業態經營
《條例》明確提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鼓勵和支援發展旅遊新業態、新模式、新場景:允許城鎮和鄉村居民利用自有住宅或者其他條件依法從事旅遊經營,為旅遊者休閒度假、遊覽觀光或者體驗鄉村生活等提供服務;鼓勵依託山地資源優勢,發展山地越野、登山、攀岩等具有區域特色的戶外運動項目;鼓勵中醫藥資源豐富的地區開發中醫藥健康旅遊服務産品,發展健身康體、特色醫療、療養休養等旅遊業態;支援依託自然和文化遺産資源、紅色教育資源和綜合實踐基地、大型公共設施、知名院校、工礦企業、科研機構、科技資源、大型農場等,建設研學基地(營地)。
同時也對熱度很高的“研學遊”提出了具體要求:學校組織中小學生開展研學活動前,應當公開活動路線、課程內容、收費標準等,徵求學生家長意見,並報教育主管部門備案。
亮點三:促融合 資源優勢與旅遊融合發展
在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方面,《條例》明確要推進公共文化服務與旅遊融合發展,推動博物館、美術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體育場館、科技館、非物質文化遺産展示場所等成為旅遊目的地。推進紅色文化與旅遊融合發展,要求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挖掘和利用本地紅色資源優勢,重點建設紅色旅遊經典景區,推廣紅色旅遊精品線路,培育紅色旅遊品牌,推動長征精神、蘇區精神、紅岩精神、兩路精神、三線精神、兩彈一星精神、改革開放精神、抗震救災精神、脫貧攻堅精神等傳承弘揚。
亮點四:有溫度 門票減免、停車位、無障礙設施等都有涉及
《條例》充分考慮了特定人群的門票減免需求,明確提出:利用公共資源建設的景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殘疾人、老年人、現役軍人、消防救援人員、全日制學校在校學生等實行門票及相關服務費用減免,對未成年人實行免收門票費用等多種方式優惠。
對“停車難”“入廁難”等問題《條例》也提出了解決方案: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在國省道、農村公路沿線合理設置廁所、停車帶、觀景臺、驛站、自駕車房車營地、加油站、新能源汽車充電樁等服務設施。同時,鼓勵有條件的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在法定節假日等旅遊高峰期,開放停車場所、廁所,為旅遊者提供服務。
另外,針對殘疾人、老年人等特定人群的出遊需求,《條例》要求地方政府應當對景區內的標識標牌、道路、遊客服務中心、停車場、旅遊廁所、洗手池、直飲水設備、無障礙設施等進行一體化規劃。旅遊經營者應當配備必要的無障礙設備和輔助器具,標注指引無障礙設施,收集和提供無障礙旅遊資訊,為殘疾人、老年人旅遊提供無障礙服務。
亮點五:講秩序 加強旅遊監督管理
《條例》對線上旅遊、私人民宿、私設“景點”等旅遊業熱點現象進一步予以明確:
加強線上旅遊經營監督管理,規範線上旅遊經營秩序,構建線上旅遊平臺經營者、平臺內經營者與旅遊者之間的良性産業生態,引導線上旅遊平臺經營者與旅行社、交通、住宿、餐飲、遊覽、娛樂等相關經營者協同發展。
根據簡化程式、便民利民、確保安全的原則,按照各自職責對城鎮和鄉村居民利用自有住宅或者其他條件從事旅遊經營進行監督管理,具體管理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單位或者個人未依法取得相關許可及證照,不得在特定的場所或者區域開展旅遊經營活動,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另有規定的除外。
另外,《條例》還明確了俱樂部、車友會、教育機構、培訓仲介機構以及其他召集旅遊者的法人、非法人組織和自然人,未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的,不得從事旅行社業務。
亮點六:重安全 建立安全預警資訊發佈制度
旅遊安全,重於泰山。《條例》要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對所轄區域內的旅遊安全風險進行檢測評估,建立旅遊安全預警資訊發佈制度,設置安全警示標識標牌。及時、準確地向旅遊經營者、旅遊從業人員和旅遊者發佈旅遊安全警示資訊。同時,景區主管部門應當核定景區接待旅遊者的最大承載量並向社會公佈,接待旅遊者不得超過最大承載量。
《條例》對旅遊者也提出了安全要求:提高旅遊安全意識,遵守旅遊安全規定,不得擅自進入危險區域。遇到突發事件或者旅遊安全事故時,旅遊者應當對有關部門、機構或者旅遊經營者採取的安全防範和應對措施,予以協助和配合。
旅遊者在人身、財産安全遭遇危險時,有權請求旅遊經營者、當地政府和相關機構進行及時救助。但旅遊者接受救助後,應當支付依法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
亮點七:國際范 體現四川特色凸顯巴蜀文化
《條例》提出,四川省旅遊業發展應當對接國際標準,體現中國特色,凸顯巴蜀文化,豐富國際旅遊産品和服務供給,增強四川旅遊和巴蜀文化國際影響力,打造國際范、中國味、巴蜀韻的世界重要旅遊目的地。同時,要求地方政府應當保護皮洛、寶墩、三星堆、金沙等中華民族符號,建設中華文明物化標識。鼓勵依託考古遺址公園、考古研究基地、考古工作站和考古發掘工地等場所開展公眾考古活動。
《條例》結合四川省自身文化資源明確了四川省文化旅遊融合發展的方式,如深入挖掘古蜀文明、巴蜀文化等文化元素和內涵,加快共建巴蜀文化旅遊走廊,明確本省旅遊業發展要將中華優秀傳統文化融入景區、展現四川獨特的自然生態之美、多彩人文之韻,促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
亮點八:數字化 建立智慧旅遊綜合服務平臺
《條例》與時俱進,結合四川省“智遊天府”官方平臺建設相關經驗,對文旅資訊化建設也提出了具體要求,第四十四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旅遊資訊化建設,建設標準統一、功能完善的智慧旅遊綜合服務平臺,建立旅遊資訊共用與服務機制,監測旅遊實時數據,依法保護旅遊者個人資訊安全,無償向旅遊者提供景區、食宿、交通、購物、氣象、廁所、旅遊線路、醫療急救、客流量預警等線上全域導覽資訊。
同時,要求智慧旅遊綜合服務平臺應當具有預約、查詢、消費警示、投訴、建議等旅遊服務功能和預警資訊發佈、智慧調度等管理功能,提升旅遊服務、旅遊行銷和旅遊管理的智慧化水準。(四川省文化和旅遊廳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