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最高獎勵5萬元!四川出臺新版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

來源:中國網 時間:2023-04-19 17:14:36 編輯:李稀穎_實習 點擊:
4月18日,四川省生態環境廳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四川省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優化執法方式服務經濟高品質發展、優化調整建設項目環評審批許可權和環評文件編制品質監管等方面的情況。

“群眾舉報反映生態環境問題,已經成為生態環境保護執法重要的線索來源和渠道。”四川省生態環境廳環保總監劉華太表示,2020年,生態環境廳聯合財政廳制定出臺了《四川省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實施以來查處了一批典型生態環境違法行為,取得一定成效。但在實施過程當中,發現還有一些不足和短板,導致部分地方群眾參與熱情不高。因此,今年修訂完善後,印發了《四川省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2023年版)》(以下簡稱《辦法》)。
“進一步拓寬舉報的渠道,進一步提高獎勵的標準,進一步消除舉報人的顧慮,進一步簡化兌獎的程式。”劉華太就《辦法》有關內容作簡要解讀。據悉,新出臺的《辦法》共22條,對有獎舉報的對象、要求、途徑、原則、獎勵標準等作了具體規定,呈現出舉報要求更加明晰、舉報渠道更加多元、獎勵標準更加細化的三個特點。
如何舉報?《辦法》明確,舉報人可通過12345、12369熱線,各級人民政府和生態環境部門的信訪接待部門,生態環境部門確定並公佈的微信、微網志舉報賬號等途徑舉報環境違法行為,實現群眾發現污染問題隨手拍、隨手傳。
值得一提的是,《辦法》將獎勵範圍由六種生態環境違法行為,修訂為六檔行政、刑事處罰,不再以具體的生態環境違法行為劃定獎勵範圍,而是以給予被舉報人行政、刑事處罰的種類和輕重劃定獎勵範圍。並根據被舉報事項發現的難易程度和對查處違法行為的貢獻大小,相應提高獎勵標準,最低獎勵500元,最高獎勵1萬元。同時,通過舉報避免造成重大或特別重大環境污染事件,可給予最高5萬元的獎勵。地方對於獎勵範圍具有自由裁量權,獎勵幅度可以浮動調整50%。
劉華太表示,希望通過規範引導,進一步提高社會參與的質效;希望通過正向激勵,進一步調動社會參與的熱情;希望通過雙向互動,彌補生態環境執法的短板和不足,進一步推動更好解決環境問題,改善環境品質,維護群眾的環境權益。(郭濤 供圖 四川省生態環境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