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記者從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四川監管局獲悉,該局近日印發《關於提升小微企業、民營企業金融服務直達能力的通知》,圍繞提升直接服務能力、完善體制機制建設、加強金融服務供給側改革、強化風險管理、加強業務宣傳等方面,明確16項具體工作安排和要求,著力提升小微、民營企業金融服務直達性,支援小微、民營經營主體可持續發展。
在提升直接服務能力方面,《通知》要求銀行保險機構強化科技賦能,優化業務數字化經營模式,推進數字化轉型,在小微企業、民營企業服務領域提高自主行銷、直接獲客、直接服務能力;鼓勵銀行業機構小微業務特別是普惠型小微企業融資業
務開展“直貸”服務,減少中間環節,促進服務直達,降低小微企業、民營企業綜合融資成本;鼓勵保險公司夯實小微企業保險數據基礎,更加精準、直接為小微經營主體提供保險服務。
在完善體制機制建設方面,《通知》要求各類型銀行保險機構結合自身特點,做實做深小微企業金融業務專業機制,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後一公里”;加強網點服務建設,發揮基層網點對園區、社區、縣域、鄉鎮的服務直達能力。
在加強金融服務供給側改革方面,《通知》要求銀行保險機構向小微業務條線傾斜人力資源,培養專業化服務團隊,為小微、民營企業提供“所有”金融服務,加強服務項目、價格公示和優惠措施告知,提升金融服務適配度和競爭力。(四川日報全媒體記者 盧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