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攀枝花市鹽邊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圍繞“春雷行動2023”,以“護民生,保安全,助力高品質發展”為主題,針對藥品、醫療器械重點品種開展執法檢查,著力整治藥品安全領域違法行為,查辦一起農村地區醫療機構使用劣藥和過期醫療器械案。
執法人員在檢查過程中發現,某鄉村診所營業場所的貨櫃上有超過有效期的藥品、過期醫療器械和其他在有效期內的藥械混放在一起。該診所涉嫌構成使用超過有效期藥品和使用過期醫療器械的違法行為,執法人員于當日經批准後立案調查。
調查發現,該診所設置了不合格藥械區,但超過有效期的藥品和醫療器械未放入不合格藥械區,與其他在有效期內的藥械混放在營業場所的貨櫃上,沒有任何區分警示標識,為醫療或診斷埋下安全隱患,應當認定為使用超過有效期藥品和使用過期醫療器械的違法行為。
該診所使用超過有效期藥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條第一款和第三款第(五)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一款和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規定對該診所使用劣藥的行為給予行政處罰。該診所使用超過使用期限的醫療器械的行為違反了《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五十五條的規定,依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八十六條(三)項的規定對該診所使用過期醫療器械的行為給予行政處罰。目前,案件已調查終結。(陳麗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