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廣安市前鋒區人民法院啟動行政案件相對集中管轄試點,將司法審判與行政管理區適當分離,祛除行政訴訟“地方化”“行政化”,著力解決行政訴訟“老大難”問題。後經多次調整,廣安市應由基層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訴訟案件和行政非訴執行案件均由前鋒區人民法院集中管轄,實現了從“試點突破”到“全域覆蓋”的重大轉變。
集中管轄以來,廣安市前鋒區人民法院共受理各類行政案件4816件,審結4723件,結案率98.07%。經過十年實踐探索,前鋒區人民法院開創了獨具特色的行政審判新局面,有力助推法治廣安、法治政府和法治社會一體建設。
為什麼這樣幹?旨在有效規避行政干預!
由於行政區劃與司法管轄區高度重合,在審理行政案件時容易受到地方保護和行政干預,導致一些地方的行政訴訟出現失靈狀態。通過集中管轄,進一步規避行政干預,更好發揮行政審判職能,促進行政案件公正、高效辦理,不斷提升行政審判司法公信力。
被確定為全省首批行政案件相對集中管轄試點法院後,前鋒區委決定,成立行政訴訟專項改革領導小組,將審判成本劇增導致的辦案經費缺口20余萬元納入財政預算。
立足90%的當事人來自前鋒區外這一實情,在廣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大力支援下,前鋒區人民法院于2016年2月在國家級廣安經濟技術開發區首創設立廣安市行政案件審判中心,各縣(市、區)城區到中心的車程均在一小時內。
2018年12月以來,為深化行政案件集中管轄改革,前鋒區人民法院著力打造廣安市行政審判中心,並於2023年2月6日投用。據了解,這是全省首個高標準建設的行政審判中心。
有什麼成效?N個成效彰顯“民告官”不再難!
廣安市行政案件由前鋒區人民法院集中管轄,經過十年摸索、創新、實踐,取得了眾多成效。眾多成效昭示:行政案件統一由一家法院集中管轄,“功莫大焉”。
充分保障訴權,實現“民可告官”
2012年,鄰水縣人民政府在沒有認真調查核實房屋面積下,作出對范某的房屋徵收補償決定。范某為此同鄰水縣人民政府扯了很久的皮。
“作為鄰水人,在鄰水告鄰水縣政府,他們會不會立案?會不會公平審理?”范某想到鄰水縣人民法院去告鄰水縣人民政府,但心有顧慮。范某在網上看見“廣安市行政案件由前鋒區人民法院集中管轄”的消息後,精神為之一振:“我到前鋒去告鄰水縣政府,擔心就少得多了。”
2013年,范某向前鋒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前鋒區人民法院審查後馬上立案,後依法判決:撤銷鄰水縣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徵收補償決定。
在集中管轄之前,受理案件數最多的係廣安區人民法院,每年在40-60件之間,案件少的法院如華鎣法院僅7、8件。據不完全統計,廣安市基層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總數每年在100-150件之間。
2016年全面集中管轄後,前鋒區人民法院年均受案量達到500余件,是集中管轄前全市基層法院一審行政案件總量的3倍多,長期以來困擾人民群眾訴權行使的“立案難”問題成為歷史,行政訴訟“主客場”問題得到有效解決。
推動常態出庭,實現“民可見官”
2014年11月13日,廣安市人民政府、廣安市中級人民法院聯合印發《廣安市行政機關首長出庭應訴工作辦法》,推動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納入依法治市考核體系。
2014年11月18日,段某訴廣安市司法局司法行政受理一案,廣安市司法局局長王正力出庭應訴,開闢試點改革以來行政機關首長出庭應訴的先河。
為進一步提升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效果,推動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前鋒區人民法院在“一案一通知”的基礎上,積極搭建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交流平臺,進一步做好“一案一督促”“一案一通報”,推動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常態化。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從改革前的5.41%,逐年攀升至2022年的96.54%,高出全省均值近9個百分點。
行政機關也積極轉變應訴理念,切實抓好應訴工作,主要表現在及時答辯、舉證、負責人出庭應訴、重視應訴培訓工作、積極參與案件協調等,“告官不見官”的現象明顯改善。
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既有力地促進了行政機關依法行政,也體現著行政機關法治意識的持續提升。
依法獨立審判,實現“民可贏官”
“我的車輛是有幾個違章記錄,但是不影響我的行車安全。”車主彭先生在辦理年檢業務時,因為車輛有違章未處理而被拒絕年檢。
2015年7月,彭先生在前鋒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狀告廣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將車輛年檢與處理違法記錄進行捆綁執法。前鋒區人民法院經審理後,依法判決該支隊在判決書生效後10日內為車主彭先生辦理年檢業務。
據介紹,針對行政機關的違法行政行為,前鋒區人民法院結合原告方的實質訴求,通過判決撤銷、確認違法、確認無效等方式予以監督,有效維護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
行政案件立案、審理容易受制于當地黨委政府,導致行政審判邊緣化。集中管轄後,90%以上行政案件實現了跨行政區域管轄,法官依法裁判案件的底氣更足、效率更高,行政機關敗訴率最高達23%。
強化府院聯動,實現“實質解紛”
2013年9月,廣安市建立行政審判與政府法制工作協調交流機制,促進司法與行政良性互動。前鋒區人民法院嚴格落實府院聯席會議制度,定期與行政機關開展座談交流、專項研討,並受邀為全市公安交警系統等進行授課,促進行政執法大提升。
2023年3月,廣安市廣安區市場監管局針對某髮型工作室經營超過使用期限化粧品的行為和經營標簽不符合規定化粧品的行為,作出罰款6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某髮型工作室不服,起訴來院。
前鋒區人民法院在庭前組織雙方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意見。庭審中,法庭認真聽取了雙方的訴辯意見,認為還是有協商可能。遂在休庭期間再次組織雙方協商,最終行政機關變更處罰,原告當庭撤訴,該起行政爭議得以實質性化解。
2023年5月,前鋒區人民法院與前鋒區人民政府、前鋒區人民檢察院聯合印發《關於推進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工作的實施意見》,構建起“1+6”行政爭議協作化解體系,並在行政審判中心掛牌設立全市首個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協作辦公室,促進矛盾糾紛在“三次分流”中得到有效化解,並逐步向其他縣(市、區)推廣。
突出專業建設,實現“淬煉成鋼”
“廣安法院積極開展行政案件示範庭審、組織庭審觀摩活動,通過身邊案例達到‘審理一案、教育一片’作用,推動‘庭審實質化’全面邁向‘庭審優質化’。”廣安市人大代表、四川欣銳律所黨支部書記江勇介紹説。
集中管轄後,前鋒區人民法院形成了相對固定的專業化審判團隊,通過扁平化管理模式,不斷提高行政審判隊伍綜合素能。積極參與行政案件審判流程標準化試點,以繁簡分流、類案專審、示範庭審為抓手,不斷提高行政審判品質與效率。
自全省法院開展“十佳庭審”“十佳裁判文書”評選活動以來,前鋒區人民法院行政案件共三次獲評“十佳庭審”,1篇文書獲評全國行政審判裁判文書三等獎,1篇文書獲評全省法院“十佳裁判文書”。
歷年來,前鋒區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獲得了“全國法院先進集體”“四川省法院系統先進集體”“全省行政審判先進集體”等榮譽,被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榮記二等功。行政審判法官胡全勝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為“全國優秀法官”“全國法院辦案標兵”,庭室其他法官還獲得了“四川省政法系統先進個人”“全省行政審判先進個人”等榮譽。
有什麼影響?推動法治“一體建設”!
行政案件集中管轄讓老百姓重拾“民告官”信心,越來越多的行政爭議通過司法途徑得到化解,“信訪不信法”的現象明顯減少,人民群眾滿意度不斷提高。
“行政案件集中管轄提升了行政審判公信力,行政審判公正性增強,結果是行政案件數量增加,行政訴訟原告和被告都歡迎,同時集合了行政審判力量,行政審判水準得到提高。”四川師範大學法學院院長、教授陳山認為,“廣安的試點表明,行政案件集中管轄制度具有推廣意義,廣安的經驗也值得其他地方學習和借鑒。”
前鋒區人民法院堅持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和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並重,探索形成的行政審判“廣安做法”,有力助推法治廣安、法治政府和法治社會一體建設。該項工作被確定為2016年度依法治省特色創新工作,被省委深改組通過《四川改革》向全省專題推介,2021年入選廣安市“十大法治事件”,2022年獲評首屆“四川法院改革優秀案例”。
有什麼打算?讓人民群眾感受到公平正義!
改革沒有完成時,只有進行時。前鋒區人民法院將優質化運作集訴訟服務、案件審理、多元解紛、互動協商等功能于一體的行政審判中心,持續深化行政案件集中管轄改革,努力打造全國知名、川內領先的行政審判中心。
同時,以府院聯席會議為主平臺,優質高效開展常態化、多層級、多形式的府院聯動,努力打造有影響、有特色、有亮點的府院聯動品牌。進一步轉變行政爭議解決理念,完善行政爭議預防化解體系,以公正、高效、便捷、低成本的手段化解行政爭議,努力實現案結事了、政通人和。
“前鋒區法院將以改革為動力和契機,開拓創新、銳意進取,奮力推進行政審判工作現代化,為實現‘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目標而努力奮鬥。”廣安市前鋒區人民法院代理院長茍興全告訴筆者。(雍劍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