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順慶區法院:開展家庭教育指導 讓家庭成為孩子健康成長的沃土

來源:中國網 時間:2023-08-09 13:52:41 編輯:楊仁昌 點擊:
2022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正式施行,將家庭教育由傳統“家事”上升為新時代的重要“國事”,也明確了法院開展家庭教育指導的職責。
該法實施以來,順慶區法院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多措並舉,全力做好家庭教育指導工作,引導全社會注重家庭、家教、家風建設,努力讓家庭成為孩子健康成長的沃土。
今年以來,該院已開展家庭教育指導200余次、發出家庭教育指導令2份、促進100余戶家庭依法帶娃。
整合力量 共同建設和美家園
“羅法官,有一起涉未成年人保護的糾紛,希望你們能協助參與調處,為家長提供家庭教育指導。”這天,順慶區法院新建家事法庭庭長羅英接到了順慶區婦聯的來電。
仔細詢問後得知,社區工作人員與派出所民警在調處一起房屋租賃糾紛中發現,年僅8歲的茜茜(化名)因父親無正當職業,遊手好閒,已經幾天沒有進食。在其父明顯缺乏撫養照料能力的情況下,社區工作人員希望將茜茜暫時帶離進行照料,但其父卻拒不配合。無奈之下,社區工作人員向區婦聯求助。
區婦聯立即啟動未成年人矛盾訴外化解協調聯動機制,邀請法院、公安、社區共同協調處理糾紛,確保未成年人的權益得到保護。
協調現場,羅英對茜茜父親未盡到監護職責的行為進行了嚴厲批評,就其可能導致的法律後果進行了釋明,並責令其積極學習家庭教育知識,承擔起對茜茜的撫養責任。隨後配合婦聯和社區、公安的工作人員,給茜茜的爺爺做思想工作,宣講未成年人保護法律知識,讓其暫時代養茜茜,成功解決了茜茜的撫養問題。
“家庭教育指導是法院應盡的職能,但單打獨鬥註定不能走遠,加強協調聯動,凝聚各方合力,推動社會共同治理,才能更好發揮家庭教育指導的作用。”羅英説道。
一直以來,順慶區法院不斷完善家庭教育指導工作聯動機制,建立片區法官微信群,群成員涵蓋婦聯、轄區派出所、社區、學校等單位工作人員,在群內可第一時間進行糾紛通報共用、聯動化解等工作;與婦聯簽署“和美家園”建設合作協議,法院在婦聯設立“‘清風’家事法官工作站”,婦聯和法院共同在新建法庭設立“家庭教育指導站”“‘和美’家事糾紛調解室”,雙方共同加強優良家風倡導,有效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定期召開聯動工作會,暢通法院與各方在未成年人保護工作中的溝通、交流、協作、配合渠道。
在法官“支招”、婦聯“協調”、基層組織“合力”的工作模式下,順慶區法院與各方充分發揮自身職能作用,及時發現、有效指導家庭教育問題,依法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專業指導 用心守護家的溫暖
如何為當事人提供更加專業化、個性化、有效化的家庭教育指導,是順慶區法院新建家事法庭一直在思考的難題和挑戰。  
小藝(化名)今年7歲,三年前父母離異,約定小藝由父親撫養。三年間,母親因探望時間和方式多次與小藝的奶奶發生爭執,小藝也因此不願與母親見面。母親便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強行行使探視權。
“小藝對母親已經産生了仇視心理,如讓母親強行行使探視權,會導致母子關係的進一步惡化,影響小藝的心理健康。”新建家事法庭法官余曜意識到想要從根本上化解這起糾紛,必須要為小藝及家長提供專業的心理輔導和家庭教育指導。
為此,余曜建議雙方在半年內到法庭行使探望權,並邀請專業心理諮詢師共同為雙方進行家庭教育指導。
第一次探望,心理諮詢師借助沙盤遊戲對小藝進行心理分析,根據沙盤分析結果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在余曜的協助下,心理諮詢師一方面讓小藝奶奶明白,作為核心家庭的成員,父母缺一不可。另一方面,讓孩子母親了解到,孩子內心深處仍然渴望母愛,需要母親堅定地用愛呼喚孩子向其靠近,而非用強制手段。
第二次探望,正值母親節,小藝母親準備了書畫工具,小藝在母親的陪伴下練習了書法,並在大家的協作下,一起完成了花藝作品。
“這兩次探望後,孩子和我親近了很多,我和孩子父親在徵求小藝的意見後達成了新的探望方案。我以後一定給小藝正確的、溫暖的愛和教育,讓他健康長大。謝謝法官的耐心指導。”第二次探望結束後,小藝母親便撤回了起訴,並對法官表示了感謝。
為了增強家庭教育指導的專業化水準,順慶區法院多點發力,在家事審判庭加挂“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庭”牌子,組建“清風”家事審判專業團隊。特邀具備專業知識和溝通技巧的30名家事調查員,提前對夫妻感情、親子關係等抽象事實進行調查,幫助法官更加全面、客觀地了解案件事實,在此基礎上開展針對性的家庭教育指導。引進專業心理諮詢師團隊入駐法庭,運用專業方法幫助當事雙方化解家事矛盾,尤其在離婚、撫養案件中對未成年人進行心理干預,做好心理疏導。
“審判團隊+特邀家事調查團隊+心理諮詢團隊”的有機配合,為當事人提供了專業化的監護職責教育和法治教育,確保最大限度發揮家庭教育指導的實效。
全程關注 織牢未成年人保護網
2023年5月,趙女士(化名)起訴要求與汪先生(化名)離婚。汪先生表示同意離婚,但二每人平均不願撫養年僅5歲的婚生女。
在審理過程中,承辦法官多次做雙方思想工作,雙方仍舊不願接受女兒隨自己共同生活。同時法官發現,原被告平常生活中很少與孩子溝通交流,也對孩子的生活學習情況關心不夠,傷害了子女對親子關係的情感需求,不利於其身心健康。
為督促二人改變不正確的家庭教育觀念、積極履行監護和教育責任,承辦法官向雙方發出《家庭教育指導令》,對孩子的家庭教育提出了具體的指導建議:積極承擔父母的責任,切實履行監護義務;主動增進與孩子的溝通聯繫和情感交流;反思自己在維持婚姻和諧、家庭和睦中的責任,營造良好家庭環境,用愛與陪伴助力孩子健康成長。
制發家庭教育指導令只是順慶區法院廣泛開展家庭教育指導的一個縮影。
從家庭教育指導的特點出發,以群眾需求為導向,順慶區法院構建了全程化、全鏈條、多形式的家庭教育指導機制,把“引導、支援”理念貫穿訴前、訴中、訴後等各環節。    
訴前,創立“清風法語”婚姻家庭小課堂,法官走進社區、街道面對面為居民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對於進入訴前調解的家事案件,邀請調解經驗豐富的特邀調解員進行調解,在修復情感、彌合親情、消除對立的同時,引導家長提高家庭教育水準。
訴中,利用庭前會議、訴中調解、法庭審理等時間,結合案件具體情況,對父母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同時在判決書中附錄“法官寄語”,對當事人開展延伸教育,用柔化、感性、道德的力量教化當事人。
訴後,建立完善的家事案件回訪制度,對於部分父母監護失職的案件,詳細記錄未成年人當前的生活狀況、實際困難,以及父母在家庭教育中存在的問題,併為其建立專門的個人檔案。後續組織人員對案件進行跟蹤回訪,督促父母正確履行監護職責。
如果將孩子比作一棵幼苗,那麼良好的家庭環境便是孩子成長的沃土。當父母未能正確開展家庭教育時,土壤的養分便會流失,再好的“幼苗”也會因此而“長歪”,甚至“枯萎”。“順慶區法院將進一步完善家庭教育指導的工作舉措和工作方式,促進未成年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職責,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長,讓‘小苗’在司法的保護下,長成‘參天大樹’。”順慶區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劉建菊表示。(楊若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