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縣檢察院組織開展南充市首例涉毒“自洗錢”案件庭審觀摩評議活動

來源:中國網 時間:2023-06-18 06:29:20 編輯:楊仁昌 點擊:
2023年6月16日,蓬安縣檢察院就該院提起公訴的劉某某販賣毒品罪、洗錢罪一案開展全市檢察機關庭審觀摩評議活動,進一步提升刑事檢察工作質效和隊伍素能。全市兩級檢察機關部分刑事檢察幹警參加庭審觀摩評議活動。活動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人行南充市中心支行和人行蓬安縣支行相關領導及全市金融系統業務骨幹、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成員、學校師生代表共計100余人參加庭審旁聽。據悉,這是該院提起公訴的南充市轄區首例涉毒“自洗錢”案件,該案通過中國庭審公開網同步進行直播。
基本案情

經公安機關偵查、檢察機關審查查明,2022年3月期間,吸毒人員羅某聯繫陳某(已判刑)購買毒品冰毒,陳某又通過微信聯繫被告人劉某某,先後分三次向劉某某購買冰毒。劉某某在實施三起販賣毒品犯罪過程中,為了毒品交易資金安全,掩飾、隱瞞毒品交易資金的來源和性質,向其朋友張某謊稱需要其微信收款二維碼收取他人欠款,張某表示同意。後劉某某將該二維碼提供給陳某,陳某分三次共通過微信掃碼支付張某3000元,張某收到毒資後再取現交給了劉某某。劉某某將“零包”冰毒放置在雙方約定位置,後將放置毒品的地點通過微信照片發給陳某,由陳某通知羅某到該處將毒品冰毒取走。
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劉某某明知是毒品而向他人販賣,情節嚴重,應當以販賣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劉某某為掩飾、隱瞞毒品犯罪所得的來源和性質,利用他人微信收款二維碼收取毒資並套現,應當以洗錢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劉某某自願認罪認罰,可以從寬處理。在庭審中,檢察機關依法提出量刑建議。

開庭審理
在檢察機關審查辦案期間,檢察官向嫌疑人耐心解釋構罪認定,深入宣傳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促成其在審查起訴階段自願簽訂認罪認罰具結書,並充分聽取辯護人意見,做好庭前充分準備,以確保庭審順利高效進行。
在庭審過程中,公訴人圍繞起訴書指控事實,採用PPT示證方式,全面客觀出示相關證據,針對被告人“自洗錢”行為的刑事評價及罪名認定充分闡明指控觀點。同時當庭開展以案釋法,利用身邊真實案例警示教育旁聽人員,把“庭審現場”變為生動的“普法課堂”。
經過法庭審理,該案當庭宣判。人民法院認定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劉某某的犯罪事實成立,依法採納公訴機關量刑建議,判處劉某某有期徒刑3年4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對其犯罪所得3000元予以追繳。
庭審觀摩評議
庭審結束後,全市檢察機關賡即組織召開庭審觀摩評議會,既評議案件起訴基礎是否紮實、洗錢證據鏈條是否完整,又評議庭審預案準備是否詳盡、庭前準備工作是否充分、臨庭應變是否迅速,綜合評判案件出庭公訴的整體品質,突出實戰、實用和實效,真正做到以庭代訓,實戰練兵,互相學習。與會人員對公訴人指控犯罪有理有據,訴辯對抗效果、控庭能力等方面給予了充分肯定。
代表發言
人行南充市中心支行反洗錢科負責人表示,參加觀摩庭審是人行與檢察機關“檢行協作”、共同打擊洗錢犯罪的一次有益嘗試。人行反洗錢部門將加強與司法機關溝通,在案件研商、線索移送、技術支援、對外宣傳等方面密切配合,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加強反洗錢工作的決策部署,逐步建立健全金融領域反洗錢“檢行協作”長效機制,形成打擊洗錢犯罪合力,更好服務保障金融安全和經濟發展,發揮我國在參與國際反洗錢治理、懲治洗錢犯罪方面的積極作用。
縣公安局法制大隊負責人表示,本案成功辦理離不開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實質化運作。檢警密切協作統一了執法認識,明確了洗錢案件證據標準,通過觀摩庭審、現場交流、互學互鑒方式,共同推動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工作高品質發展。
參與庭審觀摩的各基層檢察院代表從打擊“自洗錢”犯罪刑事適用的角度,探討了全市檢察機關在辦理涉毒“自洗錢”案件中如何準確把握執法尺度等問題,對涉毒犯罪“自洗錢”犯罪的行為方式、相關情節、數罪並罰等具體問題達成共識,以統一的執法尺度、審查標準確保洗錢案件審得準,訴得出,判得下,真正把庭審觀摩開成了工作交流會和刑事檢察業務促進會,進一步促進了刑檢業務和公訴能力的提升。
南充市檢察院相關部門領導對此次庭審觀摩活動作了高度評價,並就檢察機關辦理“自洗錢”案件提出具體要求:要轉變辦案思路,增強上游犯罪“一案雙查”意識,加強“自洗錢”線索發掘能力;要聚焦關鍵環節,加強“自洗錢”案件辦理能力;要加強公檢法協作配合,深度研討,用足用好洗錢案件會商機制。(劉雅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