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戒失信 打擊拒執|四川南部縣法院開出首份違反“限高令”處罰決定書

來源:中國網 時間:2023-06-17 07:11:29 編輯:楊仁昌 點擊:
近期,在最高人民法院統一安排部署下,南部縣法院積極組織開展“打擊被執行人違反限高令乘機專項整治行動”,對被執行人違反限制消費規定的失信行為予以嚴厲打擊。
6月12日,南部縣法院開出了2023年首份《罰款決定書》,對違反限制高消費令乘坐飛機的劉某處以罰款10000元的決定。
2022年,董某與劉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經法院開庭審理,依法判決劉某支付董某12萬元本金及利息。判決生效後,劉某主動償還5萬元,剩餘7萬元幾經催告仍不履行,董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在執行中,除依法扣劃劉某名下21000元存款外,其名下無其他可供執行財産,首次執行遂以終結本次執行程式結案。同時,為了促進被執行人主動履行,法院于2022年12月20 日依法向其發出限制高消費令:“被執行人劉某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不得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心存僥倖 難逃法網
6月初,南部縣法院收到協執線索,劉某在限制消費期間于2023年1月15日乘坐飛機從三亞機場到成都雙流機場。執行幹警立即行動,經調查核實情況屬實後,第一時間傳喚違反限高令乘機人劉某到院接受調查。在詢問過程中,起初被執行人不以為意,試圖以“不知道、記不到”來矇混過關,執行幹警拿出劉某用自己身份證件所購買的機票航班資訊,再次向其釋明其行為已違反限制消費令,如不悔改將受到法律嚴懲。
“這件事情我確實違反了限高令,當時沒想那麼多,做出了違法行為。我現在很後悔,保證以後不會再犯。”在強大法律震懾下,劉某對其違反限制消費令的行為供認不諱,並主動交代通過“黃牛”高價代購機票的事實。同時,劉某當場出具《悔過書》,積極主動協商,取得申請執行人諒解,雙方達成執行和解協議,約定在2023年12月31日前履行全部案款。
懲戒失信 打擊拒執
被執行人劉某違反限制消費令違規購買機票的行為,不僅挑戰國家司法權威,還嚴重損害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但考慮到其已經深刻認識到錯誤,且取得申請執行執行人諒解,南部縣法院最終決定對劉某處以1萬元罰款。
這是南部縣法院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局印發的《關於開展打擊被執行人違反限高令乘機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的具體行動,充分彰顯了人民法院堅決打擊逃避及規避等拒不執行行為、全力維護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的決心。
下一步,南部縣法院將繼續摸排,查處違反限制高消費乘坐飛機、高鐵的被執行人,並結合“懲戒失信·打擊拒執”專項執行行動,依法打擊為規避限制消費措施而提供幫助的相關人員,切實維護法律權威。(殷曉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