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嘉陵區法院發出首份《當事人自動履行義務告知書》

來源:中國網 時間:2023-06-07 11:08:53 編輯:楊仁昌 點擊:
為落實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效率與公正的指導精神,進一步減少糾紛在院時間,促進矛盾糾紛實質性化解,嘉陵區法院積極探索司法為民新舉措,經審判委員會集體研究,制定了《南充市嘉陵區人民法院當事人自動履行義務告知書》。
按照要求,承辦法官在作出裁判文書後向當事人送達時,需一併送達《當事人自動履行義務告知書》,並提醒義務人如不自覺履行生效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可能面臨的各種法律風險,以及可能增加的訴訟成本。
2023年5月31日,經開區人民法庭在送達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的民事判決書時向義務人一併送達了該告知書,係本院首份向當事人發出的《當事人自動履行義務告知書》,並主動向義務人釋明未主動履行將要面臨的經濟風險、信用風險及法律風險,推動實現“要我履行”到“我要履行”的轉變。
被告代理人四川(南充)明炬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正在收到告知書後表示,嘉陵區法院的該項舉措可以讓當事人清楚地知道,不履行生傚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會導致的結果,讓當事人打消僥倖念頭,推動當事人主動承擔責任;其次,提醒當事人主動履行義務,有利於提高國民誠信意識,建立誠信社會關係,推動社會法治建設,減少因執行困難而導致的社會矛盾。
下一步,嘉陵區法院將積極推進《當事人自動履行義務告知書》送達工作,促使當事人積極主動履行法律文書要求的給付義務,最大限度保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全力營造誠信的社會風尚,助力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真正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彭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