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借條 沒出錢 想要錢|四川西充縣法院審結一起“證據完整”的民間借貸糾紛案件

來源:中國網 時間:2023-03-22 06:29:33 編輯:楊仁昌 點擊:
有借條 沒出錢 想要錢
“離譜,簡直離譜!”這是西充縣法院法官程本超審結一起“證據完整”的民間借貸糾紛後發出的感慨。2月初,原告曾某拿著一張親筆書寫的借條和6段現場借款視頻,以被告吳某借款不還為由提起訴訟。就是這幾段看似承載“真相”的視頻,到底有什麼端倪? 
案情簡介。原告曾某稱其與被告吳某是經朋友曹某介紹借款而認識,後吳某因經營汽車配件需資金又向其借款50萬元,約定月息1.5%,承諾到期不歸還,支付違約金5萬元。借款期屆滿後,曾某多次催促還款,吳某均未歸還,曾某則訴至法院。被告吳某辯稱,該欠款是曾某向其提供的高額利息賭資,借條是事後受曾某威逼書寫,書寫借條時無借款實際交付,請求駁回曾某訴請。
曾某以民間借貸關係向法院提起訴訟,爭議焦點在於雙方是否存在真實的借貸關係。因此,判斷借款是否實際交付至關重要。程本超審查現場借款視頻時,發現幾處不符合常理的地方:在借條書寫方面,通常,借錢方自行寫好借條後,將借條交于出借方查驗,出借方再交付資金,而視頻中能明顯看見,吳某是按照曾某事先書寫好的借條在抄寫,50萬元現金擺放于桌面,曾某安排人員拍照、拍攝書寫借條現場及桌上現金;在出借方式上,按照常理,財不外露,出借大額現金屬私密事情,不會讓很多人見證,而視頻中曾某卻邀約借款介紹人曹某及其他多名人員到現場,圍觀拍攝;在金額保管上,本案借條書寫地點在被告經營的店舖內,按照常理,現金交付後,借款人會將現金放置於店中的櫃子或保險櫃內,並禮送客人,而視頻中吳某書寫完借條,將現金裝入紙袋,隨即提上裝有現金的紙袋徑直走到自己經營的店舖外,並未理睬仍在自己店內的其他人。
為查明案情,法院查詢了吳某名下的所有銀行賬戶開戶資訊和銀行交易明細,短期內並未有較大資金流動。據此,法院認定50萬元現金僅是為配合書寫借條、拍照、拍攝視頻準備,並未實際交付,借款未實際發生,借條非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法院依法判決駁回原告曾某的訴訟請求,並對其進行訓誡和教育。
法官説法:民間借貸不能單獨在口頭上或紙面上發生往來。俗語説:“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借條,出借人應當向借款人交付款項。民間借貸案件的基本事實,包括借貸事實的發生與否、借款本金數額、利息計算方式、償還借款等多個方面。如果債務人就借貸事實予以否認,法院會在審查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基本證據的基礎上,再結合借款動機、款項交付、當事人的經濟能力、交易習慣、當事人財産變動情況等事實和因素,綜合判斷查證借貸事實是否發生,並不是僅憑一張借條、幾段證明借款的視頻就認定借貸關係。另外,本案中還有一個值得警醒的地方:若曾某明知吳某在賭博而向其提供資金,屬於為不法行為提供資金,形成的債權債務是非法的,不受法律保護。(朱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