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航金融 真情感人|四川南部縣法院創新金融審判機制

來源:中國網 時間:2023-03-17 07:07:18 編輯:楊仁昌 點擊:
護航金融 真情感人
“自從南部縣法院成立了金融審判團隊,給我們提供了極大的方便,大大縮短了辦案時間。”南部農商銀行不良資産部總經理馮正蘭給南部縣法院金融審判團隊送來一面“公正審判解民憂,真情溫暖感人心”的錦旗,對南部縣法院金融審判團隊全體工作人員表示感謝。
“金融審判小分隊”硬核上線 強化金融審判力量
南部縣法院在繁簡分流和專業化審判相結合的問題上進行了有益探索,提出了在專業化基礎上的繁簡分流新模式。依託南部縣法院速裁團隊多年來在金融審判領域的辦案經驗,組建成立了金融審判團隊,全縣金融領域案件實現了集中辦理。截至目前,南部縣法院審結金融類案件822件,結案率90%,涉案金額達到5.29億元。
金融審判團隊通過人員結構優化,成立了五個審判組,以滿足金融類案件的集中辦理需要。成立後的金融審判團隊,更加注重團隊專業化建設和專業能力提升。由一名具備金融學、法學雙學士的副庭長牽頭,與審判組的其他人員共同成立了金融審判小分隊,工作中注重加強對金融類案件的分析研判,甄別案件風險,歸納案件類型,不定期向庭內其他人員解答疑惑,指導案件難點,逐漸成為了金融審判領域的行家裏手。
“智慧法院”建設助推金融審判上臺階
在結合南部縣法院受理的金融案件特點和審判團隊人員結構的基礎上,該團隊提出了集約化、模組化、要素式的工作機制,以積極應對金融類案件的快速增長和金融機構不斷增長的司法需求。
在金融類案件中深度運用“一網通辦”,依託“人民法院線上服務四川”小程式,搭建案件網上綜合受理平臺,金融機構工作人員可以通過手機操作,實現足不出戶完成立案。
成立集約化司法送達中心,通過電話送達、電子推送一鍵推送、專人現場送達等方式向當事人送達法律文書,自動生成送達報告,法律文書實現手機、電腦多端一鍵下載,有效解決當事人來回奔波,以看得見的高效破解送不到的難題。
庭審採用傳統庭審合併審理與網際網路庭審相結合方式,解決當事人因疫情或在異地等特殊情況無法到庭應訴的難題,既保證了當事人訴辨權利,又減輕了當事人訴累。
家住在南部火峰鄉的杜某某、蔡某某二人,因修建老家房屋在銀行借款25萬元,嗣後一直無力償還借款,四處外出打工,收到法院傳票時,杜某某正在深圳,經濟十分困難,身體又有殘疾。承辦法官知道情況後,多次電話聯繫原被告雙方做調解工作,幾經波折,調解方案卻未能如願達成一致。考慮到被告從深圳回南部縣參加庭審,勢必會加重被告經濟負擔,承辦法官決定本案單獨在網際網路法庭採用“雲庭審”的方式開庭。該案現在已經案結事了,庭審的便捷性受到了雙方當事人的一致肯定。
“表格式”文書助力金融審判加速度
為進一步提升金融類案件的審判效率,金融審判團隊針對案情簡單的金融類糾紛推出“表格式”裁判文書。表格式文書在金融借款類案件中得到大量運用,每人平均一天“産出”十余篇成為現實。
去年7月,南部金融審判團隊發出的某農商銀行訴任某某、姚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的判決書,是該院金融審判團隊採用“表格式”判決書的首次嘗試。當某農商銀行經理領到表格式文書時驚訝地説:“判決書還能用這種表格式?”但當他閱讀完判決書之後又不禁連連感慨,“確實方便,本金、利息、起算時間、擔保抵押等情況一目了然,裁判依據和權利義務告知也應有盡有。”
“表格式裁判文書裁判內容重點突出,裁判主文清晰簡潔,便於當事人閱讀,是我院進一步加強簡案快辦,繁案精辦,在繁簡分流基礎上實現專業化改革的重要一環。”金融審判團隊負責人介紹道。
金融聯席平臺連通起法院與銀行交流“橋梁”
金融審判團隊運作後,與人行、工行、郵儲銀行、農商行、村鎮銀行等10家金融機構召開的金融審判聯席會,暢通了溝通協調渠道,搭建起了法院銀行溝互動平臺,建立了多元糾紛化解工作長效機制。同時金融審判團隊立足司法職能,在案件中發現問題,及時與金融機構進行溝通、通過不定期召開金融審判聯席會、發出書面司法建議等方式與金融機構進行有效對接,極大地化解了金融機構在開展金融活動中的法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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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農商銀行與四個公司、何某某金融借款糾紛三案,涉及公司保證與公司擔保以及股權再擔保等複雜的法律問題,涉案標的共計1億多元。承辦法官在審理中查明南某農商銀行與其中一公司、何某某分別簽訂的《再擔保合同》,沒有該公司同意對外擔保的公司決議,以及違反了《公司法》規定,接受了本公司股票作為質押權標的,導致金融機構的質權無法實現。金融審判團隊及時與金融機構交換意見,在判決書中加強説理,撰寫《案例分析》,並向農商行發出書面司法建議。
破解銀行“急難愁盼” 深入踐行“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
勝訴案件訴訟費的退費問題關係著金融機構訴訟工作制度的落地,也一直是金融機構關心的問題。南部縣法院順勢推行“法銀直聯”機制,主動與銀行對接,通過打破資訊壁壘,實現法院財務系統與銀行系統之間的互聯互通、數據同步。根據金融機構立案時預留的銀行賬戶確認書等材料,讓當事人領款從“只跑一次”到“一次不跑”。自推這項制度以來,南部縣法院共計兌付案款、退還訴訟費用448筆,金額642.75萬元,有效減少了當事人來回奔波訴累,降低了訴訟成本。(黃子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