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落實《婦女權益保障法》 順慶區法院出臺《離婚案件財産申報工作指引》

來源:中國網 時間:2023-01-09 06:26:32 編輯:楊仁昌 點擊:
1月1日,新修訂的《婦女權益保障法》正式實施。新法新增規定:“離婚訴訟期間,夫妻雙方均有向人民法院申報全部夫妻共同財産的義務……”這意味著,我國在立法層面正式確立了離婚訴訟財産申報制度。
 為全面貫徹《婦女權益保障法》,在案件實踐中落實離婚訴訟財産申報制度,近日,順慶區法院制定出臺了《離婚案件財産申報工作指引》。
《離婚案件財産申報工作指引》明確對於涉及財産分割問題的離婚糾紛案件,人民法院將在向當事人送達受理案件通知書和應訴通知書時,同時送達《離婚案件當事人夫妻共同財産申報告知書》《離婚案件當事人夫妻共同財産申報表》。離婚訴訟當事人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前如實填寫《離婚案件當事人夫妻共同財産申報表》,並提供己方持有的該財産的相關證據或該財産存在的線索。未如實填寫的,經核實存在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應認定該當事人存在《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規定的隱藏夫妻共同財産的行為。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産時,對該當事人可以少分或不分其隱藏部分的夫妻共同財産。
 1月5日上午,在新建家事法庭法官的引導下,一起離婚案件的原告按照《離婚案件財産申報工作指引》要求,如實填寫了《離婚案件當事人夫妻共同財産申報表》。這也是新修訂的《婦女權益保障法》正式施行後,該院發出的首份《夫妻共同財産申報表》。
“順慶區法院出臺的《離婚案件財産申報工作指引》是根據上述新規實施的一項重要舉措,明確了離婚財産申報的範圍及流程、未如實申報的法律後果等。”新建家事法庭庭長羅英錶示,這一舉措能有力避免離婚案件當事人的虛假陳述,幫助法官查明當事人的財産狀況,依法公正處理離婚案件中夫妻共同財産分割問題,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楊若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