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治化在社會生活中的不斷深入,推動社會發展形成新趨勢、新格局。為加快實現涼山綠色崛起,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涼山提供優質司法服務和有力司法保障。近年來,涼山全州法院以市場為導向、差異化處理、專業化審理、機制化推進為路徑,著力健全破産審判工作機制,提高審判質效,提升市場主體滿意度,充分發揮破産審判在保障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資源優化配置、服務經濟轉型升級,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等方面的積極作用。
強化大局觀念,服務保障中心大局
隨著人民群眾司法需求的不斷變化,法院辦案理念、辦案模式等的轉變勢在必行。涼山全州法院探尋辦案規律,轉變辦案理念,緊跟時代步伐大力推動破産審判工作專業化、規範化、流程化、標準化和資訊化實質運作,不斷健全完善內部工作機制。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州關於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系列決策部署,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發揮司法機關職能作用,助推經濟高品質發展。圍繞營商環境評價“辦理破産”指標短板弱項、實施指標提升攻堅戰,優化服務、提升質效、強化法治保障,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一流營商環境。
涼山中院受理的西昌瑞康鈦業有限公司破産清算議案,通過破産重整成功引入重整投資人助力企業騰籠換鳥,化解破産債務近30億元,安置職工600余名,保住6萬噸鈦白粉産能,重整成功後預計每年實現地方産值13億元以上,稅收收入達4000萬元以上,該案圓滿化解為攀西試驗區建設發展注入新動力。對“執轉破”案件確定專人負責接收執行、立案部門以及跨層級、跨地域法院的全部“執轉破”移交材料,臺賬式管理移送案件,清單式審查移送資料,做到有移必收、移送無礙、有移必復、件件清楚。
深化府院聯動,化解破産處置難題
要不斷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府院聯動必不可少,雙方聯動可以為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提供強有力的制度保障。涼山全州法院積極構建“黨委領導、法院主導、政府支援、部門聯動”的破産工作機制,確保破産案件有序開展、穩妥推進。
涼山中院聯合州發改委、州國資委、州稅務局、州市場監管局、州人社局、人行涼山中支等單位印發《關於建立涼山州破産處置府院聯動機制的實施意見》,統籌協調解決企業破産處置工作中的民生保障、社會穩定、財産接管、資産處置、招商引資、打擊逃廢債等問題,為破産程式提供外部制度保障;與州稅務局聯合印發《關於企業破産程式涉稅問題處理的實施意見》,在優化稅收監管流程、服務企業破産重整、落實稅收優惠政策、依法清收稅收債權等方面做實做細,規範企業破産涉稅問題處理,為困境企業重整創造條件,降低市場主體退出成本,確保稅收債權依法清收。同時,推動建立州、縣(市)兩級府院聯動大格局,在強化與州級部門的府院聯動配合的框架下,加強州級聯動部門對縣(市)部門的常態化指導。以破産專業化審判為抓手,充分發揮破産制度優勢,積極履行建言獻策延伸職能,為國企高品質發展持續供能。
著力提質增效,彰顯司法為民宗旨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充分發揮司法機關的職能作用,讓法治有力度、有溫度,才能走深走實司法為民提質增效,真正做到幫助市場各方主體解難題、渡難關。
涼山全州法院通過做實做細立案清單、釋放破産重整效應、清理長期未結案等,健全完善工作模式,回應債權人、債務人現實需求。針對不同主體申請破産清算、強制清算及“執轉破”審查等立案所需材料,分別形成一次性告知清單,便於當事人一次性備齊立案材料,提高立案登記效率,真正讓人民群眾少跑路。審理過程中,若各方主體有和解意願及和解現實可能性,採取甄別分類、區別對待、依法處置、有保有破的辦法,幫助企業實現和解、獲得重生。
自2021年首次受理公司強制清算案件以來,涼山中院以“效率優先、品質並重”為原則,採取快速審理順利平穩終結公司強制清算案件,避免潛在糾紛,截止目前,受理的全部公司清算案件平均審理週期不到3個月。為完善庭外重組與庭內重整的有效銜接機制,實現提升識別債務人重整價值和可能準確性、提高重整成功率、降低重整成本的“兩升一降”,2021年涼山中院印發《涼山州中級人民法院企業破産案件預重整工作規定(試行)》,為全州預重整模式提供制度支撐,對危困企業的儘早挽救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在涼山中院全面指導下,美姑縣法院于2022年5月裁定受理了全州首例預重整案件。
注重規範管理,增強管理人履職能力
為完善管理人選任,提升破産案件審判質效,2021年,涼山中院印發《涼山州中級人民法院以公開競爭指定管理人實施辦法》,針對重大疑難複雜案件,將管理人自身特長、團隊組成、破産管理經驗、擔任管理人的優勢、管理人報酬等作為以公開競爭方式選定管理人的綜合考量要素。《辦法》實施以來,全州法院3件案件以公開競爭方式選定管理人,有力保障了全州法院重大疑難複雜破産案件平穩有序高效推進。
同年9月,涼山中院積極爭取政府支援,由州財政局撥付100萬元作為破産費用專項基金,為填補管理人合理開支、提升辦案積極性,幫助無産可破、無法支付管理人報酬的破産企業順利退出市場提供了資金保障。同時,建立破産經費籌措機制,對破産財産不足以支付破産費用的的國有企業,發揮府院聯動機製作用,積極協調破産企業上級主管部門解決管理人報酬,消除管理人顧慮,有序推進破産審理進程。
2022年,涼山中院啟動對管理人名冊的重新編制工作,並於8月通過嚴格選拔、公開競爭確定40家社會仲介機構,分為三級編入涼山中院管理人名冊,實行分級入冊管理,成為繼成都、綿陽、自貢外,省內第四家建立分級管理人名冊的中級法院。為完善管理人履職監督管理制度體系,涼山中院印發《涼山州中級人民法院破産案件管理人考核管理辦法(試行)》,對管理人按照工作成效、勤勉程度、職業操守等進行綜合考核,並以考核結果作為管理人選任、分級管理的重要考量因素及確定管理人報酬的重要依據。
接下來,涼山全州法院將以加強破産審判“五化”為工作路徑,健全完善破産審批制度機制,全面深化四級法院審級職能定位改革,推動全州法院破産審批工作再上新臺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