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綿陽市針對全市園區管理體制還不夠順、機制還不夠活、功能還不夠強、服務還不夠優等問題,以“園區事園區辦、企業辦事不出園”為目標,按照“依法、確需、可行”的原則,通過4項措施深入推進放權賦能,再次向園區放權51項,進一步擴大園區自主權,助力園區“一年轉形象、兩年見質效、三年大變樣”。截至目前,累計下放市級管理許可權122項,有效增強園區內生動力和發展活力。
緊盯需求,精準放權,確保對路子、合需求。瞄準“園區所需、企業所盼”,充分考慮各園區區域特點、經濟發展、産業結構等差異,切實根據每個園區實際需要,實行“點對點”放權,“一對一”服務,不搞大攤派和“一刀切”。
結合實際,靈活放權,確保接得住、用得上。按照園區承載行政審批權力能力的強弱,堅持分類指導、靈活放權,為實現“園區的事園區辦”打下堅實基礎。針對園區有承接條件、能夠“接得住”的行政審批事項,且法律法規未明確規定必須由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實施的,直接交由各園區管委會實施,每月將審批事項辦理情況轉市級業務主管部門備案。此次直接下放許可權29項,佔56.8%。
凝聚合力,協同放權,確保成建制、一體化。堅決摒棄部門利益,在上一輪放權的基礎上再次梳理可放許可權,杜絕“明放暗不放”,推動“能賦盡賦、應賦盡賦”。將建設工程規劃許可下放後,相應的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竣工驗收備案等許可權一併下放,解決“一個部門下放,另一個部門不放”的問題。
優化管理,徹底放權,確保管得了、管得好。按照現代園區標準,創新園區管理運作機制,建立健全事權集中、機構精幹、辦事高效的園區服務管理機構。高配園區領導,由各縣(市、區)黨委主要負責人兼任所轄園區黨工委第一書記,每週駐點辦公,協調解決園區發展難題,切實改變過去園區書記協調難、拍板難的窘境,為園區組織領導注入強勁動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