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解讀《四川省公安機關擁軍優屬八條措施》

來源:中國網 時間:2022-08-01 09:48:41 編輯:肖婷源 點擊:
《四川省公安機關擁軍優屬八條措施》(下簡稱“八條措施”),具體措施包括建立擁軍優屬綠色通道、優化軍人身份證辦理事項、優化符合在四川安置條件退役軍人落戶、完善軍人家庭父母落戶政策、優化徵兵政治考核流程、完善公民兵役資訊管理服務、健全軍地聯防聯治機制、打擊侵害國防利益和軍人軍屬合法權益行為。
據了解,以上8條新措施將於“八一”建軍節當天正式在全省實行。為保證新措施順利實施,精準落地,真正為駐軍部隊、軍人軍屬排憂解難,切實助推部隊戰鬥力提升,四川公安已提前完成相關資訊系統升級,制定配套政策規範,並完成對全省公安戶政辦證中心、公安派出所戶政辦理窗口、一站式辦理點的改造和戶籍民警的業務培訓。
針對社會關注的“擁軍優屬綠色通道”、公民兵役資訊管理服務等熱點問題,四川省公安廳進行了詳細解讀。
一、四川省公安廳實行“八條措施”的主要目的與意義?
在中國人民解放軍建軍95週年之際,四川省公安廳、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強軍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雙擁工作重要論述,堅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加強軍政軍民團結的決策部署和省十二次黨代會精神,為進一步做好新時代雙擁工作,緊緊圍繞更好服務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國防和軍隊建設全局,發揚擁軍優屬優良傳統,研究制定了“八條措施”,目的是體系化推進四川公安雙擁工作,切實為駐軍部隊、軍人軍屬排憂解難,讓部隊官兵和軍人軍屬最大程度受益,充分感受到黨和政府的關心關愛,助推部隊戰鬥力提升,營造雙擁工作濃厚氛圍,讓軍人成為全社會尊崇的職業,讓退役軍人成為全社會尊重的人。
二、“八條措施”有哪些亮點?
1.由省公安廳首次聯合軍地多部門共同出臺,響應中央雙擁工作關於“立起尊崇軍人落實擁軍優撫政策”工作要求的具體措施。
2.將全省公安戶政辦證中心、公安派出所戶政辦理窗口、一站式辦理點設置的“軍人優先”窗口集中升級改造為“擁軍優屬綠色通道”,優先服務範圍從現役軍人擴大到現役軍人配偶、父母、子女,以及消防救援人員。
3.四川省公安廳與部隊相關部門協商,進一步優化軍人身份證受理、審批、制證、反饋流程,將公安機關辦(制)證環節壓縮到了在30個工作日內。
4.對自2021年8月1日起,新兵入伍、公民考取軍校入學,以及直接招收和定向培養士官入伍的公民不再登出戶籍。
三、優惠政策從多久開始?如何落實?有什麼工作機制?
1.“八條措施”于2022年8月1日,中國人民解放軍建軍95週年當天正式在全省實行。
2.四川公安已提前完成相關資訊系統升級,制定配套政策規範,並完成對全省公安戶政辦證中心、公安派出所戶政辦理窗口、一站式辦理點的改造和戶籍民警的業務培訓。
3.各地公安機關將與軍分區(警備區)、師級以上駐軍政工部門對接了解駐地官兵需求,結合公安機關相關職能職責和“八條措施”開展形式多樣、各具地方特色的雙擁軍警合作,並指導縣級公安機關與縣級人民武裝部、兵役機關、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旅(團)級以上駐軍政治工作部門、保衛部門、政法部門建立起常態化聯繫工作小組,明確1名縣級公安局領導牽頭負責,駐地派出所所領導為聯絡員,共同會商軍人身份證到府採集資訊、戶政業務受理、雙擁宣傳、徵兵政審考核等事項具體實施意見,共同研判軍地治安形勢、涉軍矛盾糾紛調處化解、侵害國防利益和軍人軍屬合法權益案事件辦理。
四、措施中提到,軍人配偶、父母、子女持相關證明材料,可在全省公安戶政辦證中心、公安派出所戶政辦理窗口、一站式辦理點“擁軍優屬綠色通道”,優先辦理戶政業務。相關證明材料包含哪些?
1.現役軍人憑《軍官證》(警官證)或《士兵證》,消防救援人員憑《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幹部證》《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消防員證》優先辦理。
2.軍人配偶、父母、子女提供的材料:居民戶口簿、結婚證、獨生子女證或出生醫學證明,收養證、親子鑒定書等證件,或由檔案管理機關加蓋印章的能反映與軍人親屬關係的個人檔案,或公安機關出具的親屬關係證明,或法院裁決書、判決書、公證書等能證明親屬關係的法律文書,或同時提供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書,或民政部門查檔的離婚協議書可作為父母與子女的親屬關係佐證材料。
五、“八條措施”中包含了軍人家庭及退役軍人的落戶政策。此前,軍人家庭及退役軍人的落戶政策如何?新措施實施後有什麼變化,會給他們帶來什麼樣的便利?
此前,夫妻雙方一方為軍人的單軍人家庭老年父母可以通過投靠子女的方式落戶;已審定安置去向,在擬安置地無住房的軍隊離退休幹部,按規定可以落戶在居住地所在轄區公共集體戶。
新的擁軍優屬措施實施後,解決了夫妻雙方均為軍人的家庭夫妻均無戶口,一些家庭的父母想落戶到子女服現役地時自身不滿足該城市落戶條件,又不能以投靠成年子女政策落戶的困境。此次的新策也是公安機關關愛軍人軍屬,用實際行動為他們排憂解難的傾心之舉。
已審定安置去向,在擬安置地無住房的軍隊離退休幹部在擬安置地市、縣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機關單位集體戶落戶,有利於退役軍人事務部門集中推進軍隊離退休幹部安置工作,切實為軍隊離退休幹部化解後顧之憂。
六、公安機關是怎樣分類制定與國家戶籍制度改革要求相銜接,符合本地實際的軍人父母隨子女落戶規定的?夫妻雙方均為軍人的父母到軍人子女服現役地落戶時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四川省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下的城市,已基本全面取消了城鎮落戶限制,夫妻雙方均為軍人的父母到軍人子女服現役地落戶將不受限制;夫妻雙方均為軍人且一方服現役地在特大超大城市的,夫妻雙方或父母在服現役地城鎮有合法穩定住所,並持有所在旅(團)級以上部隊政工部門出具的任職和單位駐地證明,其年滿60周歲的父親、年滿55周歲的母親可申請在合法穩定住所《不動産權證書》或《房屋所有權證》登記地址上落戶。夫妻雙方均為軍人的家庭,父母是指夫妻雙方的父母;合法穩定住所包括夫妻雙方本人及雙方父母的住房。
以夫妻雙方均為軍人且一方服現役地在成都市為例,其年滿60周歲的父親、年滿55周歲的母親申請落戶須提供以下材料:
1.雙軍人家庭夫妻雙方的《軍官證》(警官證)或《士兵證》;(原件及複印件)
2.雙軍人家庭夫妻一方所在旅(團)級以上部隊政工部門出具的任職和單位駐地證明;
3.雙軍人家庭夫妻雙方的結婚證;(原件及複印件)
4.父母的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
5.父母結婚證;(父母雙方同時遷入、合法穩定住所繫父或母一方單獨所有遷入人員為另外一方的提供);(原件及複印件)
6.親屬關係佐證材料(居民戶口簿、結婚證、獨生子女或出生醫學證明,收養證、親子鑒定書等證件,或由檔案管理機關加蓋印章的能反映親屬關係的個人檔案,或公安機關出具的親屬關係證明,或法院裁決書、判決書、公證書等能證明親屬關係的法律文書,或同時提供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書,或民政部門查檔的離婚協議書可作為父母與子女的親屬關係佐證材料);(原件及複印件)
7.雙軍人家庭夫妻或父母入戶地住房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産權證(原件及複印件)
七、“一站式”徵兵政審考核給應徵青年政治考核帶來了哪些變化?
2018年5月,四川省公安廳印發了《關於全省普通高校推行大學生“一站式”政治考核的意見(試行)》的通知,在全省高校推行的大學生徵兵“一站式”政治考核服務,效果較好。今年7月1日,四川省公安廳又印發了《關於進一步規範普通高中畢業生報考軍隊院校和定向培養軍士政治考核工作的通知》,將“一站式”徵兵政治考核延伸到了有條件的省內普通高中。未開通“一站式”徵兵政治考核的學校,也可以委託學校所在地派出所協助全程辦理。
八、保留戶籍的現役軍人和退役軍人怎樣及時更新公民兵役登記資訊和服役狀況?
目前,省級人口管理系統中“兵役狀況”欄係非主項資訊,屬於公民自主申報項目。保留戶籍的現役軍人和退役軍人有變更居民戶口簿“兵役狀況”欄登記資訊的,可持相關證明材料,到各戶政窗口列印更新後的戶口薄。對2021年8月1日後入伍(新兵入伍、直接招收軍士、軍校學員入學)的青年,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法》第四十三條之規定,保留戶籍不再登出。同時,公安部(公治安明發〔2021〕350號)文件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法》施行前已經登出戶籍的軍人暫按原戶籍管理政策執行。
目前,四川公安正與相關部門一道積極推進省級人口管理系統通過自動化方式完成兵役狀況更新。(鄒正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