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 優化建築許可營商環境的通知(川建審發〔2021〕239號)

來源: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時間:2022-07-26 14:52:16 編輯:田恒銘 點擊: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決策部署,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市場主體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20〕24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著力培育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電視電話會議重點任務分工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21〕25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進一步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推進全流程線上審批的通知》(建辦〔2020〕97號)、《四川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2021年工作要點》(川辦發〔2021〕17號)、《四川省“一網通辦”能力鞏固提升工作方案》(川辦便函〔2021〕180號)等文件要求,持續推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提質增效,進一步優化建築許可營商環境,全面提升市場主體感受度、滿意度和獲得感,經省政府同意,現將我省進一步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優化建築許可營商環境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優化審批流程
(一)簡化審批流程。進一步梳理工程建設項目全流程審批事項、環節、條件等,推動審批事項、申請表單、辦事材料標準化,針對企業和群眾反映強烈的堵點問題,制定切實可行的精簡優化措施。在確保工程品質和安全前提下,進一步清理規範工程建設項目全流程涉及的行政許可、技術審查、仲介服務、市政公用服務等事項,以及不必要的專家審查、會議審查、徵求意見、現場踏勘等環節,修訂發佈新的事項清單、審批流程、辦事指南。健全工程建設項目聯審機制,按照“一家牽頭、部門配合、成果共用、結果互認”要求,細化完善相關配套政策和運作規則,採取線上線下綜合一窗受理、部門並聯審批、多圖聯審、線上審批、聯合驗收等方式,提升審批效率。〔各市(州)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廳等省直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強分類指導。各市(州)結合本地實際,對工業、倉儲、居住、市政、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城市更新、集體土地上房屋建築等工程建設項目,根據投資類別、規劃性質、規模大小、複雜程度、區域位置等情況,優化辦事指南和審批要件,分類制定審批流程,推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標準化、規範化。〔各市(州)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廳等省直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推進“清單制+告知承諾制”審批。對一般社會投資的工業類項目,各市(州)要根據項目特點和風險等級,梳理公佈不同類型項目的審批事項清單和實行告知承諾制審批的事項清單,並明確具體要求。在確保安全前提下,對社會投資簡易低風險新建、改擴建項目,由政府部門發佈統一的滿足用地、規劃、設計、施工等開工條件,企業作出有關書面承諾,政府部門直接發放相關證書,項目即可開工。對於規劃建設條件明確、建築結構相對簡單或採用標準化方案設計的建設工程,探索將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合併辦理,並將應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設項目報建審批等事項一併納入同時受理。〔各市(州)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廳、省人防辦等省直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進一步破解工程建設項目審批難點
(一)提升項目策劃生成效率。大力推進“一張藍圖”統籌項目策劃生成,加快推動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2.0版)“多規合一”子系統與各市(州)“一張藍圖”對接,統籌項目建設用地條件及評估評價事項要求,明確項目建設管控要求、技術設計要點,在項目供地、選址前提前開展土地勘探、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文物考古等有關工作,縮短“生地”變“熟地”時限。〔各市(州)人民政府,自然資源廳、省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廳、文化和旅遊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大數據中心等省直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強化區域評估成果運用。各市(州)在各類開發區、新區、産業聚集區和其他有條件的區域,全面推行由政府統一組織實施區域評估,及時公開評估結果,市場主體在已完成綜合評估的區域建設項目,無需再進行相應的評估評審。強化評估評價結果與建設條件整合、項目生成、部門審批的綜合運用,疊加服務成果,加速項目前期策劃生成。〔各市(州)人民政府,自然資源廳、省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廳、文化和旅遊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地震局等省直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完善聯合測繪工作機制。加快運用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2.0版)“多測合一”子系統,各市(州)應積極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全流程、全覆蓋”的“多測合一”改革,將竣工驗收階段涉及的基礎地理資訊獲取、成果審核與存檔、成果匯交、聯合審批等環節的數據資料進行共用交換,實現用地、規劃、施工、驗收、不動産登記等測繪成果共用互認。〔各市(州)人民政府,自然資源廳、省大數據中心、住房城鄉建設廳等省直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強聯合審圖和聯合驗收。各市(州)應將消防、人防等技術審查併入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並行辦理,相關部門不再進行技術審查。各地應積極探索在社會投資新建工業、公共建築等項目中,推行以政府購買第三方機構服務等方式開展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竣工驗收實行“一窗受理、聯合驗收、限時辦結、統一齣證”,並按照同一時間、同步開展的原則進行專項驗收工作。〔各市(州)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人防辦等省直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進一步加快推進全流程網上審批
(一)完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功能。根據項目分類指導需要,完善省、市、縣三級分層監管和統計分析等功能,滿足差異化、精準化審批。推動全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系統向鄉鎮延伸,將鄉村建設項目(不含農戶建房)審批事項逐步納入系統辦理。依託四川省一體化平臺,加快推進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2.0版)與投資項目線上審批監管平臺、建築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等相關部門系統的互聯互通,建立工程建設項目固定資産投資項目代碼應用機制,實現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申報資訊一次填報、材料一次上傳、相關評審意見等過程資訊和審批結果資訊實時共用。完善網上資訊發佈、諮詢、智慧申報指引等服務功能,使企業快速精準確定審批流程、事項清單、材料清單等事項,實現企業(機構)身份資訊全網檢索,自動關聯相關電子證照和前序成果材料,部門間全流程資訊共用互認,避免企業重復填報、部門重復核驗。〔各市(州)人民政府,省大數據中心、省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等省直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推進審批申報材料和檔案電子化。加快推進電子簽名、電子印章、電子證照、電子材料、電子檔案在工程建設項目全流程網上辦理過程中的應用。在政務服務事項辦理中明確電子材料申報的適用範圍、標準和要求。加快建成省、市兩級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數據庫,推進電子證照庫建設,實現有關電子證照和文書數據實時共用和線上列印。〔各市(州)人民政府,省大數據中心等省直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推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仲介網上交易。取消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所涉及的無法律法規規定的技術審查和仲介服務事項。健全完善技術審查和仲介服務管理制度,明確適用範圍、服務標準、辦事流程、服務收費和承諾時限。進一步完善工程建設項目仲介服務網上交易平臺功能,推動仲介服務機構“零門檻、零限制”進駐,各市(州)要進一步推動項目業主通過仲介服務網上交易平臺自主選取仲介服務機構,實現仲介服務網上展示、服務委託、成果提交、監督評價、信用評價和約束等全過程管理。〔各市(州)人民政府,省大數據中心、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政務服務和資源交易服務中心等省直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實現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全流程網上辦理。加強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2.0版)的運作管理,出臺系統運作管理辦法。做好“多規合一”“多測合一”、聯合驗收、區域評估、勘察設計、數字審圖、方案聯審、水電氣信報裝等子系統的推廣使用,不斷提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全流程網上辦理水準。引導企業主動進行網上辦理,除複雜事項以及需要現場踏勘、聽證論證的事項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從申請受理、審查決定到證件製作的全流程全環節都應當線上辦理。〔各市(州)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廳、自然資源廳、省大數據中心等省直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進一步提升辦理建築許可服務效能
(一)優化市政公用服務辦理手續。各市(州)要切實將市政公用服務納入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綜合服務窗口規範管理,實現水電氣報裝一窗受理、統一協調,“一件事一次辦”。優化供排水、供電、燃氣等市政公用服務報裝和許可流程,進一步壓減申請材料,市政公用服務企業應根據法律法規規定開放設計施工業務,並公開報裝流程、辦事指南、資費標準、辦理時限等,將相關申請表格整合到工程建設項目相應階段,實現“一表申請”“一套材料申報”,加快推進報裝、查詢、繳費等業務全程網辦。有條件的地區,自然資源部門在工程建設許可階段可邀請市政公用部門提前介入,提前開展項目用水、用氣等技術指導,降低企業成本;通過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2.0版)實時獲取項目市政公用服務接入需求、設計方案、圖檔等相關資訊,在項目施工階段同步完成供水供氣等接入設施建設,實現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建設、竣工驗收後直接接入。〔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務服務和資源交易服務中心、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大數據中心等省直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推行全過程諮詢服務。加強對窗口工作人員培訓和企業群眾的宣傳引導,健全網上諮詢功能,為企業群眾提供疑難問題解答、政策和辦事進度查詢等全流程諮詢服務。通過線上線下諮詢首問負責“一次講清”,結合諮詢引導和幫辦代辦服務,實現線上“一網通辦”、線下“最多跑一次”,讓企業和群眾“辦事不求人,辦成事不找人”。〔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務服務和資源交易服務中心、住房城鄉建設廳等省直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強化事中事後監管。推動落實工程品質安全手冊制度,督促企業完善工程品質安全管理制度,提升品質管理標準化和規範化水準。各市(州)要根據品質安全風險等級,開展差別化監管。對於實行告知承諾制審批的工程建設項目,要明確相關監管措施和不履行承諾的責任。完善以“雙隨機、一公開”檢查為基本手段、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監管機制,確保在精簡審批的同時同步跟進事中事後監管,實現前端“放得下”,後端“管得住”。〔各市(州)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市場監管局等省直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工作要求
(一)健全協同推進機制。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牽頭部門(單位)要切實擔負起推進改革的工作職責,加強統籌協調,紮實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體外迴圈”、“隱性審批”專項治理,及時研判和解決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和工作機制,協同推進各項改革任務落地落實。
(二)維護統一開放競爭市場。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有關部門(單位)在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各環節,不得設置違反公平競爭原則、妨礙建立統一開放競爭市場的規定。對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中違反法律法規和“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精神,以及限制公平競爭的規定要及時清理廢止。
(三)強化工作督導力度。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有關部門(單位)要強化工作調度和跟蹤督導,堅持定期通報制度,綜合運用督辦、約談等方式,壓實工作責任。以企業群眾的實際感受作為主要評價依據,加強改革措施落實情況、工作成效的評估,以評促改。
(四)及時解決企業群眾訴求。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有關部門(單位)要加強企業群眾反映問題和意見建議的收集分析,及時回應解決其訴求和關切。要健全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全流程監督管理機制,加強對審批人員、仲介服務機構、市政公用服務企業等有關各方的宣傳培訓,提升主動靠前服務的意識和水準,切實提高企業群眾對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滿意度和獲得感。
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四川省自然資源廳
四川省政府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
四川省大數據中心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