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達州市中醫藥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出臺,由市財政預算每年安排總額1000萬元的專項資金,用於補助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推進中醫藥強市建設相關工作,落實《達州市促進中醫藥高品質發展十四條措施》所確定的補助項目,以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促進全市中醫藥高品質發展。
據了解,專項資金補助對象為在達州市行政區域內設立、登記、註冊的中藥材種植(養殖)、生産加工、研發、商貿流通等單位;中醫藥相關醫療機構、科研院所、教育機構;中醫藥工作成績突出的縣(市、區)、鄉(鎮)人民政府,以及符合相關規定的科研成果持有人和文創産品作者等。
對成功創建為國家級、省級基層中醫藥工作示範縣(市、區)或中醫藥綜合改革示範縣(市、區)的,分別給予200萬元和100萬元一次性創建工作經費補助;對成功創建為達州市三星級、四星級、五星級“秦巴藥鄉”的鄉鎮,按40萬元、30萬元、30萬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創建工作經費補助。
支援建設一批中藥材生産基地,對新建或改造的中藥材種植基地,建有溯源體系、集中連片面積達300畝以上的且總投資超過200萬元以上的,或新建中藥材良種繁育基地達到50畝以上且總投資超過100萬元以上的,按投資的一定比例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達到GAP的再增補助金額的50%。對獲得國家農産品地理標誌(商標)、中藥材新品種登記認定、獲得川産道地藥材備案等,給予每個10萬元一次性補助。對總部經濟在達州的中醫藥企業,按被兼併重組企業第三年營業額的5%給予一次性補助,最高不超過150萬元。同時,對中成藥年營業收入達到一定標準的,也給予不同數額的一次性補助。
對新獲得國家批准文號並在達州轉化生産的企業,給予一次性補助,其中中藥創新藥500萬元/個,中藥改良型新藥250萬元/個,古代經典名方中藥復方製劑150萬元/個,同名同方藥及天然藥物100萬元/個。對中醫藥診療設備、生産設備、中藥大健康産品研發和引進,也將分別給予相應補助。
“辦法”對在達建立院士、國醫大師傳承工作室和全國名中醫、岐黃學者傳承工作室或全國學術流派工作室,分別給予80萬元、50萬元和30萬元一次性補助。對成功創建為國家級和省級中醫藥健康旅遊示範基地、中醫藥文化傳承基地、中醫藥宣傳教育基地和中醫藥文化特色街區,分別給予80萬元、30萬元和50萬元一次性補助;對宣傳達州中醫藥獲得國家級和省級獎勵的文創産品、文藝作品、科普作品,也將給予一次性補助。
對將中藥材種植保險納入特色保險範疇的縣(市、區),或新投資達州中醫藥企業的創業投資基金(風險投資基金),按照“辦法”規定,將給予保費(財政補貼部分)或實際到位投資額10%的補助。
為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確保資金安全,專項資金全面實施績效管理,由達州市財政局和市中醫藥管理局作為專項資金的主管部門,達州市中醫藥管理局是責任主體,按規定對績效目標實現程度和預算執行進度實行“雙監控”,發現問題及時糾正,保障績效目標實現。(王昱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