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成都市稅務局聯合印發《關於落實相關惠企政策助企發展的通知》(成人社辦發〔2022〕31號),重點就落實服務業企業穩崗返還政策有關事項進行了明確。
穩崗返還條件
服務業企業裁員率按不高於2021年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5.5%)確定,其中30人以下的服務業企業的裁員率按不超過參保職工總數20%確定。裁員率根據服務業企業2021年新增領取失業保險金人數與2021年參加失業保險職工平均人數比率計算。
穩崗返還標準
以服務業企業及其職工2021年實際繳納的失業保險費總額為基數,按照大型企業30%、中小微企業60%的比例予以返還2021年度繳納的失業保險費。
穩崗返還方式
穩崗返還採取“免申即享”方式,由市就業局、市人社資訊中心根據返還條件,通過大數據比對,篩選出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範圍的服務業企業名單,作為失業保險穩崗返還的發放對象。市就業局及區(市)縣就業服務管理機構根據參保關係,將穩崗返還資金直接撥付到服務業企業的社保參保繳費賬戶。服務業企業無需填報表格、提交資料和來回跑路。
返還資金用途
穩崗返還資金由服務業企業用於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等穩定就業崗位相關支出。
穩崗返還的特定事項
對於勞務派遣單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和營業執照上有“勞務派遣”“社保代理”“勞務外包”“勞務分包”等經營範圍的服務業企業,需按照市人社局、市財政局《關於印發應對疫情穩定就業有關政策實施細則的通知》(成人社發〔2020〕5號)附件1《關於發放2020年度企業失業保險穩崗返還的實施細則》明確的申報資料等事項,于2022年12月31日前向參保關係所在的市或區(市)縣就業服務管理機構提交資料申請穩崗返還。
不享受穩崗返還的情形
對於在穩崗返還資金使用情況專項審計中發現存在違規情形,且未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服務業企業,不享受2022年度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
暢通穩崗返還差錯情況復核渠道
對享受穩崗返還有異議的服務業企業,可向參保關係所在的市或區(市)縣就業服務管理機構提供相關佐證資料,申請復核,經復核無誤的,將及時按規定給予穩崗返還。
關於其他市場主體的穩崗返還政策
其他市場主體將根據國家新一輪穩崗返還政策文件規定,另行通知實施“免申即享”穩崗返還。(王昱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