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石1號”專項行動以來,甘洛縣公安局為切實保護全縣森林資源和群眾生命財産安全,嚴厲打擊了一批違規野外用火行為,有效整治了違規野外用火亂象。2022年1月1日至28日,共查處違規野外用火案件19起,拘留19人。
1月1日至28日,甘洛縣公安局各轄區派出所在工作中查處了查處野外違規用火案件19起。查處了違法行為人沙馬某某、阿木某某、所惹某某等19人在自家山地耕地內焚燒桔桿和雜草,存在森林火災安全隱患,違反了《2022年甘洛縣政府禁火令》的規定,甘洛警方依法給予沙馬某某、阿木某某、所惹某某等19人行政拘留十日,並處罰款500元。
甘洛縣公安局將進一步加強打擊違規野外用火行為,以打促防,減少人為因素引發森林火災,對農事用火、祭祀用火、施工用火等違反《2022年甘洛縣政府禁火令》規定的行為,依照相關法律條款對野外違規用火行為發現一起、打擊一起、重處一起、絕不姑息遷就。
甘洛公安提醒:森林草原防火期內,甘洛縣全城全時段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以下區域全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一)文物保護單位;(二)車站、火車站等樞紐;(三)易燃易爆物品生産、儲存單位;(四)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五)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小學校、敬老院;(六)林區、牧區及周邊500米範圍內;(七)縣城和各鄉鎮農商貿及主要街道。(曾凡勇 龍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