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縣法院當庭宣判一起“拒執罪”案

來源:中國網 時間:2022-11-19 06:04:57 編輯:楊仁昌 點擊:
為維護司法權威,依法保障申請執行人合法權益,加大對拒不執行判決、裁定行為的打擊力度,提升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和滿意度。近日,南部縣法院當庭宣判一起拒不執行判決、裁定案,被告人王某某因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
欠債不還 申請執行
2014年4月28日,南部縣法院對李某某訴被告人王某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作出判決,確定由王某某償還李某某借款本金人民幣46000元及利息。判決生效後,王某某一直未履行給付義務,李某某向南部縣法院提出強制執行申請。
轉移財産 拒不履行
執行案件受理後,雙方達成協定,由王某某將其名下一輛雪佛蘭轎車抵押給申請執行人李某某,用以擔保還款,但該車輛後被王某某賣與他人,所得款項亦未用於清償判決確定的借款。2019年王某某收到政府拆遷賠償款98萬餘元並使用該款以其子的名義購置商品房一套。2022年3月14日,李某某向法院申請恢復執行,同月16日法院向王某某發出《執行通知書》,王某某接到通知後,仍拒絕履行給付義務。
依法判決 自食其果
南部縣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王某某對人民法院生效的判決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拒不執行判決罪,依法應予處罰。公訴機關的指控成立。鋻於被告人王某某到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自願認罪認罰,並主動履行全部賠償義務,故對其從輕處罰,依法對其作出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的判決。
近年來,南部縣法院持續加大對拒執行為的懲處力度,強化法院與公安、檢察機關的協同配合,形成打擊拒執合力,樹立司法權威,最大限度實現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為營造誠實守信的社會環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下一步,南部縣法院將持續對拒執行為進行精準打擊,運用好拒執罪這把“利劍”,嚴懲拒執被執行人,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殷曉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