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法治服務保障,著力夯實鄉村法治根基。搭建法治服務平臺。建成縣級公共法律服務中心1個、鄉鎮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42個、村級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室491個,實現公共法律服務縣、鄉、村三級實體平臺全覆蓋。拓寬法治服務維度。配備法律服務自助終端機17台,線陳情問量突破5萬人次,下載文書3500余人次;配備遠端探視設備17套,開展遠端探視297次,接待群眾532人,真正實現“讓數據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目標。加強法治服務協作。會同公安在全縣13個派出所聯合設置調解室,與法院聯合印發《關於加強司法調解和人民調解銜接工作的指導意見》,深入推進“訴非銜接”工作,化解訴前糾紛100余件。
聚焦法治隊伍培育,著力激發鄉村法治活力。強化示範帶動。探索打造“黨建紅+司法藍”法治服務品牌,組建黨員法治志願服務隊7支,以“黨員志願服務”活動為抓手,每月到鄉鎮為群眾提供法律諮詢、法律援助、法治宣傳等法治服務活動。強化人員選派。全面落實“一村一法律顧問”制度,選派政法幹警、法律服務工作者、律師109人進村擔任法律顧問,長期開展涉法服務,切實解決基層法律服務“最後一公里”問題。強化素質提升。加強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培育專職人民調解員84名、兼職調解員2874名、法律明白人2734人,逐步形成“骨幹支撐、專兼結合、全域提供”的鄉村法律服務供給體系。
聚焦法治品牌創建,著力提升鄉村法治水準。打造人民調解品牌。鼓勵專職人民調解員和退休政法幹警、律師等社會專業人士建立個人調解室15家。推動同心圓調解室、曉華調解室、曉麗調解室等5家品牌個人調解室入駐村(社區)調委會,今年以來共排查糾紛30次,調解糾紛256件,調解成功率達98%,有力有效維護基層社會和諧穩定。打造法治示範品牌。以民主法治示範村(社區)創建為契機,遴選出國家級優秀村(社區)2個,省級優秀村(社區)1個,市級優秀村(社區)3個。打造法治宣傳品牌。通過印發法治宣傳資料、製作法治宣傳專欄、組織法治文藝活動等方式,廣泛開展農民工討薪維權、4·15國家安全、6·26禁毒、防範電信詐騙等主題宣傳活動。截至目前,在重要節點開展多形式多領域法治宣傳40余場,發放法治宣傳資料3萬餘份,使人人尊法、守法、懂法、用法入腦入心。(肖沁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