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侄對簿公堂 營山縣法院法官傾情調解、挽回親情

來源:中國網 時間:2022-04-26 07:44:10 編輯:楊仁昌 點擊:

日前,姑侄為經營流轉土地發生分歧,對簿公堂。 營山縣法院法官傾情調解,達成一致調解協議,姑侄倆笑著離開法庭。

原告李某與被告何某係姑侄關係,2016年雙方與村委會簽訂了《土地流轉合同》,由原被告共同租賃一社和二社的土地,用於種植中藥材。經營前期,雙方都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和物力,對種植園精心管理。隨著時間的推移,在經營過程中雙方的經營理念發生分歧,經過村委會多次組織協商調解,雙方均未達成一致意見。2018年,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各自經營部分流轉土地,但是協議達成後何某並未按照約定經營流轉土地,而是擅自改變土地用途,導致原告李某無法正常經營自己的流轉土地。無奈,李某只能將自己的侄兒訴至法庭,請求法庭依法判令解除雙方的合夥關係,依法分割流轉土地使用權,並要求被告將違規佔用的流轉土地補貼款平均分配。

承辦法官在了解了基本案情後,組織雙方進行調解,哪知被告態度非常堅決,拒不接受調解。他認為,自己沒有違規經營流轉土地,也沒有扣留補貼款,原告訴求無據。調解不成只得開庭審理,在庭審中,由於原告在開庭前申請調取的證據因相關部門原因未能舉證,於是法庭決定第二次開庭。休庭後,承辦法官向被告解釋:“原告訴你改變經營土地用途,也許是用詞不當,你們現在這種情況已經不能合夥經營了,不如解除合夥關係,各自經營現階段實際經營的土地,租金各自承擔,面積以實際丈量為準,至於土地補貼款,待原告調取證據後,我們再綜合認定,畢竟是親戚,原告更是你姑姑是你長輩,以後難免會接觸,大家協商解決,于你于她于你們整個家庭都是一件好事。”聽了法官的解釋後,被告態度有所緩和,表示回去考慮一下。

很快,第二次開庭時間到了。與之前不同的是,這次被告剛到法庭,便對承辦法官説:“法官,上次庭審結束後,我回去想了一下,覺得你説的話很有道理,我同意你上次説的調解方案。”隨後,雙方在承辦法官的調解下,達成一致調解協議,姑侄倆笑著離開了法庭。(汪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