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人放棄繼承遺産 出借人請求償還被營山縣法院駁回

來源:中國網 時間:2022-04-25 07:38:55 編輯:楊仁昌 點擊:

日前,一繼承人放棄繼承遺産,出借人請求償還借款,被營山縣法院駁回。

原告劉某與龍某(已故)係親戚關係。2021年4月,龍某因經濟週轉困難為由向劉某處借款10萬元,劉某當即通過銀行轉賬給龍某,龍某用微信對借款一事進行確認,並承諾當年6月底前還款。2022年1月,龍某自殺身亡,劉某多次要求龍某的繼承人償還借款,但繼承每人平均不認可。

年初,劉某向營山縣法院提起訴訟,請求龍某的繼承人償還借款。經法院審理查明,2022年3月,龍某的繼承人自願放棄繼承遺産,並在縣公證處公證其效力。在庭審中,龍某的繼承人再次放棄繼承遺産。

法院認為,龍某借劉某10萬元,應當由龍某承擔償還義務,但龍某死亡後,應當由龍某遺産繼承人在繼承遺産範圍內償還,但龍某的繼承人明確表示放棄繼承龍某遺産。龍某的繼承人既不是龍某遺産實際控制人,更不是實際管理人。因此,劉某請求龍某的繼承人在繼承龍某遺産繼承範圍內承擔償還責任,依法不應得到支援。(方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