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隴縣法院以案釋法:無故逾期舉證,罰!

來源:中國網 時間:2022-04-19 06:51:03 編輯:楊仁昌 點擊:

4月14日,儀隴縣法院開出2022年首張逾期舉證“罰單”,依法對原告趙某甲無正當理由逾期舉證行為作出罰款500元的決定。

原告趙某甲與被告趙某乙等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一案,儀隴縣法院依法向原被告送達了《舉證通知書》,明確舉證期限至2021年11月26日屆滿。舉證期限屆滿,原告趙某甲雖提交了證據,但涉案重要證據——醫療發票並未提交。

2021年11月29日,儀隴縣法院開庭審理此案,被告趙某乙等當庭申請重新鑒定原告趙某甲的傷殘等級。趙某甲仍未提供醫療發票證據。

鑒定後,儀隴縣法院于2022年3月11日復庭繼續審理該案。原告趙某甲依然未提供醫療發票證據。

第二次庭審結束後數日,原告趙某甲將醫療發票證據提交儀隴縣法院。鋻於該證據與案件基本事實有關,儀隴縣法院予以採納,並第三次開庭審理此案。

原告趙某甲已知悉有關舉證事項要求,但仍未在舉證期內提交原本已持有、涉及案件基本事實的重要證據,也無合理理由,且未申請延期舉證,屬於故意逾期舉證。儀隴縣法院雖對相關證據予以採納,但原告趙某甲上述行為違反了《民事訴訟法》關於舉證期限的相關規定,導致法院第三次開庭審理此案,擾亂正常訴訟秩序、浪費司法資源、拖延訴訟進程、增加被告訴累,故依法對其作出罰款500元的處罰決定。在第三次庭審時,原告趙某甲當庭主動承認錯誤並於當日繳清罰款。罰款不是目的,是通過對不誠信訴訟行為的譴責,推動訴訟誠信建設。

誠實守信是民事訴訟的重要原則,貫穿於民事訴訟的全過程。維護公民合法權益,確保公平正義,既需要人民法院依法客觀公正裁判,也離不開當事人對人民法院審判工作的支援和配合。在民事訴訟案件中,當事人對提出的訴訟主張均應依法全面、客觀、誠實地提供相關證據,積極配合人民法院的案件審理工作。(郭洪秀 楊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