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山縣法院:申請執行人“秒變”被執行人 頑固拒執被拘留

來源:中國網 時間:2022-02-28 10:19:38 編輯:楊仁昌 點擊:

“我有急事,要找執行法官……” 2月21日,一名男子急匆匆地走進營山縣法院訴訟服務大廳,經過工作人員詢問得知,原來該名男子黃某是某案申請執行人,被執行人因向黃某租賃塔吊進行工地建設後未付租金,2020年被申請強制執行。因被執行人無財産可供執行,且一直外出,本案終本處理。最近被執行人回老家,黃某聽聞其行蹤,欲找執行法官對被執行人進行扣押。但工作人員在系統內查詢後發現,事情並沒有那麼簡單……

原來,申請執行人黃某竟是該院多達7個案件的“被執行人”,且都為追索勞動報酬案件,黃某拖欠了近十名農民工的工資。了解到這樣的情況,窗口工作人員立刻聯繫執行幹警,兩名執行幹警立刻趕到訴訟服務大廳,將黃某帶至拘傳室。到達拘傳室後,黃某表示,自己要收到自己申請案件的錢後,才能履行被執行的錢款。

執行幹警顯然對這樣的説法並不採信,黃某拖欠農民工工資近兩年,無論上一個案件是否履行到位,兩年時間黃某作為工程承包人,同時有塔吊等提供租賃,在有新的收入後都應該先給付拖欠的農民工工資,但黃某卻仍未主動履行給付義務。

拖欠農民工工資一直是社會關切的重點問題,執行幹警要求黃某當場給付部分農民工工資,解決部分農民工生活困難問題,但黃某卻態度惡劣,表示如果自己沒有收到自己申請執行的款項,就不會支付自己被執行的款項。

執行幹警解釋道:黃某所申請的案件,執行幹警將會立刻跟進,根據黃某所提供的的線索找到被執行人,但案件的執行需要過程,這筆款項收到也需要時間。農民工的工資卻經不起漫長的等待,對於農民工兄弟們來説,一分一毫都對他們的生活有極大的影響。

黃某卻油鹽不進。執行幹警對其名下財産再次查詢,其名下無財産可供執行,經過近一天的“軟磨硬泡”,黃某仍不同意拿出錢來履行義務,執行幹警當即決定對其採取拘留措施。

下午五點,黃某被帶至醫院做拘留前體檢;下午六點,黃某在執行幹警的陪同下到達拘留所,在採集完黃某的基本資訊後,晚上十點,黃某最終入所被拘留。(楊嵐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