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為朋友“仗義”出手打傷他人 被營山縣法院判刑十個月

來源:中國網 時間:2022-02-25 05:25:38 編輯:楊仁昌 點擊:

為幫朋友出氣,魏某將他人打成輕傷二級,營山縣法院以魏某犯故意傷害對其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

因朋友劉某被唐某打了耳光,被告魏某夥同吳某某等人商議尋機找唐某報復,為劉某出氣。2017年7月的一天晚上,吳某某發現唐某在營山縣白塔步行街的“農夫烤魚”餐飲店吃夜宵,遂電話邀約魏某等人持刀和棒球棍前去報復。在確認唐某後,持刀圍砍唐某,致唐某右手上臂、左手上臂和前臂受傷,經鑒定,其損傷屬輕傷二級。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魏某與他人共同非法侵害唐某的身體,造成輕傷,侵犯他人身體健康權,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依法應予刑事處罰。被告人魏某因報復持兇器在公共場所傷害他人,酌定從重處罰。被告人魏某主動聯繫辦案民警,在等待民警期間被其他民警抓獲,其有主動投案意願,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仍應屬自首,對其依法予以從輕處罰;其當庭自願認罪,可以從輕處罰;其賠償受害人並取得諒解,對其可從輕處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呂曉燕)